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1896 股票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5-55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因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正在筹划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于2015年8月3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38),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3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及时发布《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披露事项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前期筹划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方式购买资产。目前根据尽职调查及预审计、预评估情况,现公司确认对标的资产的收购方式为发行股份并配套募集资金,且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14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在累计停牌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最晚将在2015年11月3日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15年11月3日恢复交易,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分别为: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5-048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6号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5),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资产收购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2015年9月16号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在继续筹划中,相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积极论证重组方案。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15-56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涉及资产收购,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鉴于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14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公司承诺: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3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