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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 清 公 告 2015-10-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Mountain Breeze (Barbados) SRL 即山风(巴巴多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风公司"或"本公司")是北京中天宏业房地产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宏业公司")的唯一股东。本公司已于2011年9月6日免去了闵凤振、金红英、闵财星曾经担任的中天宏业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并多次在人民日报、北京商报等媒体进行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天宏业公司章程,闵凤振、金红英、闵财星自2011年9月6日起已无权代表中天宏业公司。上述三人均没有任何合法的资格和条件继续担任中天宏业公司的董事。他们违法拒绝向本公司新任命的中天宏业公司董事会交还中天宏业公司印鉴,继续冒用中天宏业公司印鉴,均是未经本公司和中天宏业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无效和非法行为。 近日,本公司发现已被免职的前中天宏业公司董事金红英等冒用中天宏业公司名义在多家媒体发布针对中融-融雅2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所谓公告。就该公告内容,本公司郑重澄清如下: 一、金红英等没有任何权力和资格代表中天宏业公司。其非法冒用中天宏业公司名义发布公告不能代表中天宏业公司。 二、该公告未得到中天宏业公司或本公司的有效授权,是无效和非法的。本公司及中天宏业公司将依法追究金红英等冒用中天宏业公司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法律责任。 三、本公司认可并尊重北京中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据其与中天宏业公司之间的协议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09】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373号《裁决书》相关内容对中汇广场享有的收入分配权。 最后,本公司郑重提示社会大众及媒体,所有中天宏业公司未经本公司以书面股东会决议形式确认的行为,均为已被免职的金红英等人冒用中天宏业公司名义进行的非法及无效行为。对这些行为造成的损失,本公司及中天宏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Mountain Breeze (Barbados) SRL 山风(巴巴多斯)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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