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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5-090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订核电项目合同的公告 2015-10-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公司"或"本公司")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签订了《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核岛通风空调设备供货合同变更协议》,此协议为2012年5月8日签订的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核岛通风空调设备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的补充合同,合同新增项目采购金额为人民币7269.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介绍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巍 成立日期:1985年01月17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经营范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02月27日);核电和其他核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服务;与工程相关的设备采购、材料订货、施工管理、试车调试;工程总承包;核电工程以及其它核工程的前期项目策划、项目咨询服务;工程设计、勘察、环境评价、工程监理;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产品开发和技术转让。 2、 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方信誉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3、 本公司与中国核电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 合同标的: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新增KJN核级冷水机组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采购量,提高了空调机组、风机、空调及冷机的配套阀门等设备的技术要求,并提供相关设备的文件、指导安装、调试和运行所必须的服务培训等内容。 2、 新增合同金额:人民币7269.70万元。 3、 合同签署日期:2015年10月16日。 4、 款项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电汇等。 5、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中国核电、盾安环境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2年5月公司成功中标田湾核电3、4号机组核岛通风空调设备供货合同,该项目是2011年后我国核电领域的第一个HVAC总包项目。鉴于项目建设需要,并综合考虑核电机组安全性、可靠性和先进性的因素,项目新增或提高了部分设备的采购量和技术要求,此次合同共新增采购金额7269.70万元。 今年7月24日,公司还与中国核电签订过福清核电站"5、6号机组核岛防爆波阀"供货合同。本次为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提供核岛通风空调设备,加深了公司与中国核电的合作,也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核电暖通系统领域的市场领先地位。 近期国家领导人访问英国,中广核董事长随同访问,中国核电战略"走出去"的步伐明显加快,目标市场也逐步从发展中国家拓展至发达国家。今年6月,公司已为巴基斯坦卡拉奇核电站K-2/K-3项目独家提供核岛核级冷水机组及空调机组设备公司凭借在核电暖通领域所拥有的资质、技术、人才等优势,布局已久的核电业务将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国内或国际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 五、备查文件 1、《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核岛通风空调设备供货合同》; 2、《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核岛通风空调设备供货合同变更协议(一)》。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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