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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5-055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0月10日发出电话通知,通知所有董事于2015年10月20日采用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如期于2015年10月20日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钱森力先生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与会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上年度财务报告保留意见尚未消除,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进行深入的协调、沟通和确认,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无法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但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均有意向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交易,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10月21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晚于2015年12月21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报告书并申请复牌。 此项议案需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延期复牌的公告》。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决定于2015年11月6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5-056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6月1日起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2015年7月21日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预计无法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但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均有意向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交易,公司股票拟继续停牌延期复牌。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概况 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方圆支承,证券代码:002147)于 2015 年 6月 1 日开市起停牌。 经确认,该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于2015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先后于2015年7月21日、7月28日、8月4日、8月11日、8月25日、9月1日、9月10日、9月17日、9月29日、10月13日、10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和《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5年8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2015年9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延期复牌公告》。 二、继续停牌原因及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管理层就母公司是否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问题仍在积极认证分析和商讨中。公司拟通过本次重组改善公司的盈利能力,以消除保留意见的影响。上市公司上年度财务报告保留意见的问题尚在最后论证过程之中。此外,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各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就公司基本情况、规范运作情况、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基本情况等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对本公司及标的公司持续实施审计评估工作。 公司原预计于2015年10月21日开市起复牌,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上年度财务报告保留意见尚未消除,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进行深入的协调、沟通和确认,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做到本次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10月21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晚于2015年12月21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报告书并申请复牌。 201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将此项议案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若此项议案没有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复牌。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后续安排 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计划于2015年12月20日前,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确定消除公司上年度财务报告保留意见的方案、细化完善重组方案的细节、完成对标的资产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初步完成本次重组可能涉及的政府审批手续、拟定重组相关协议文件等,公司预计在2015年12月21日前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组方案并对外披露重组方案。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全力以赴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复牌,并承诺自本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将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其他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直至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确定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后复牌。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5-057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6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5日15:00—11月6日15:00时;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6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15:00—11月6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ww.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地点: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方圆支承公司一楼报告厅 7、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3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1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上述待审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10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1月4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 (3)登记地点: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方圆支承证券投资部。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7 2、投票简称:方圆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方圆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1月6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汤易 王瑞 联系电话:0555--3506900 传 真:0555--3506930 邮政编码:243041 地 址: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方圆支承公司一楼报告厅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1、 审议《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如委托人本选项不作选择,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及期限: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授权其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回 执 截至2015年11月3日,本人/本单位持有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 拟参加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 (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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