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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5-074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银行间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PPN475号),银行间协会决定接受本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发行定向工具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2015年10月10号)起2年内有效,由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定向工具,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6个月内完成。
三、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
四、公司在定向工具发行完成后的次一工作日,通过主承销商向交易商协会书面报告发行情况。
五、公司应严格按照《定向发行协议》约定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六、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七、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照投资人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
八、《定向发行协议》各方当事人应遵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相关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九、公司在定向工具发行、兑付过程中和定向工具存续期内如遇重大问题,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公司将根据具体发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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