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云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 期末比期初减少28087.84万元,下降41.81%,主要为公司本期投资支出比年初有所增加。 (2)应收票据 期末比期初减少9144.42万元,下降53.17%,主要为公司本期末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比年初有所减少。 (3)预付款项 期末比期初增加4288.79万元,上升98.34%,主要为公司期末预付原材料款增加。 (4)其他应收款 期末比期初增加437.00万元,上升46.74%,主要为投标保证金等增加。 (5)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期末比期初增加19013.20万元,增长116.70%,主要为公司期末持有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增加。 (6)应付职工薪酬 期末比期初减少601.39万元,下降99.40%,主要为公司上年末计提的工资奖金已支付。 (7)其他综合收益 期末比期初增加35.86万元,增长31.33%,主要为公司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增加。 (8)财务费用 本年1-9月比上年同期减少1009.15万元,下降56.08%,主要为本年1-9月人民币汇率变动,汇兑收益增加。 (9)资产减值损失 本年1-9月比上年同期减少934.49万元,下降80.79%,主要为本年1-9月计提存货跌价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0)投资收益 本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加3228.85万元,主要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本期取得的收益增加。 (11)营业外支出 本年1-9月比上年同期减少118.33万元,下降90.32%,主要为公司本年1-9月报废资产减少,损失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于2015 年7 月24 日经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 年8 月10 日公司公告了《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详见2015-055 号公告)。本次回购价格为2015年7月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即不超过人民币10.28元/股,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即从2015年7月25日起至2016年1月24日止),目的为了减少注册资本。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0股。剩余回购期内,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司股价变化,择机实施回购,依据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若按计划进行回购,将增加公司经营外支出,减少注册资本,增加每股收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持有宁沪高速股票20万股,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中核算。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曹坚 2015年10月26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