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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投资基金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列数据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8月12日生效。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债券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3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3季度债市震荡上涨。随着经济下行和通货紧缩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对货币政策进一步放松的预期越来越强烈。虽然债市潜在供给增加的预期仍在,但是上半年市场成功消化了两次地方债务供给增加后,对潜在供给的担忧转淡。与此同时,股灾之后的资产轮转和宽松预期进一步抬头,大量资金进入债券或者类固定收益市场。在多种因素综合推动下,10年期国开债收益率从4.09一路下行至3.70。同时,公司债利差进一步收窄。组合在报告期内迎来了第一次打开。为了优先满足流动性的要求,组合大量减持流动性较差的债券,只维持必要的底仓,同时灵活在利率债市场进行波段操作,净值表现较为平稳,从1.078上涨至1.093。除提取管理费曾形成一次1.0%的净值下行外,大部分时间净值稳定上涨,回撤幅度控制在0.1%以内。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1.3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经济下行的迹象在第三季度有加速的趋势,但是有可能已经开始进入底部盘整区域。我们注意到房地产市场的下行、外需的疲软和消费无力虽然没有改善的迹象,但是进一步恶化的可能性并不大。与此同时,中央层面对推动刺激政策落地的决心相当大,并且已经有相应的财政货币政策的配合。货币政策方面,人民银行罕有的在第三季度降息降准,并且继续采用多种形式为市场提供流动性,基调上仍然以宽松为主。汇率方面,我们更倾向于认为人民银行在8月11日采取的贬值举措是为汇率机制引入更强的市场化色彩,人民银行既有意愿也有能力在市场化机制下维护币值的稳定。但总体而言,境内公司去美元负债的活动仍将持续,资金流出压力仍然较大。 考虑到股票市场杠杆资金的调控已经告一段落,第四季度股市可能仍以区间波动为主。债市总体上表现仍然可期,但是前期市场,尤其是交易所公司债市场,已经计入了过多的乐观预期,有可能会迎来一轮调整。汇率方面,人民币汇率短期内有望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经济下行期,银行贷款不良率和债券违约事件仍将越来越多,需要政府部门维护金融稳定,抑制系统性风险。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2014年8月8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1.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无。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相关约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于封闭期最后一日(即2015年8月11日)计提了该封闭期期间的管理费,详情请见《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计提管理费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 9.3 查阅方式 基金投资者在营业时间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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