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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清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俊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a、货币资金:期末金额为?506,308,195.36元,较期初增加124,143,841.27 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收到大股东荣华工贸资产处置款和政府的土地补偿款。 b、预付账款:期末金额为14,352,234.35元,较期初减少19,998,253.03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期末按工程进度确认在建工程。 c、应收利息:期末金额为6,912,049.47元,较期初增加6,184,874.47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期末应收的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d、其他应收款:期末金额为5,919,938.16元,较期初减少101,894,879.40元,主要原因系收回荣华工贸的资产转让款所致。 e、在建工程:期末金额为27,814,436.74元,较期初增加25,944,436.74 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期末确认尾矿坝加固及巷道工程。 f、无形资产:期末金额为23,144,195.87元,较期初减少15,038,889.48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无形资产—探矿权摊销所致。 g、应交税费:期末金额为28,490,074.45元,较期初增加8,671,213.54元,主要原因系本期计提了草原补偿费和资源补偿费等。 h、应付职工薪酬:期末金额为31,248,048.71?元,较期初减少14,566,496.83元,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了职工工资。 i、其他应付款:期末金额为2,761,579.57元,较期初减少5,428,658.57元,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了往来款。 ■ a、营业收入:本期金额为78,763,724.95元,较上期减少77,742,698.87元,主要原因系浙商矿业从6月起因生产工艺调整等原因停产,黄金产、销量减少所致。 b、营业成本:本期金额为75,700,458.41元,较上期减少56,948,933.53元,主要原因系本期黄金销量减少所致。 c、销售费用:本期金额为201,137.92元,较上期减少581,498.27元,主要原因系本期黄金销量减少所致。 d、管理费用:本期金额为61,937,556.54元,较上期增加24,402,212.64元,主要原因系子公司浙商矿业停产,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职工薪酬等全部记入管理费用。 e、财务费用:本期金额为-10,043,293.32元,较上期减少3,638,968.66元,主要原因系银行存款利息增加。 f、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为35,916,500.00元,较上期增加31,001,451.83元,主要原因系政府支付的土地补偿款。 g、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为-5,639,924.33元,较上期减少28,597,411.35元,主要原因是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 h、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为129,783,765.60元,较上期增加121,662,200.50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固定资产处置款和政府土地补偿。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浙商矿业生产工艺调整后重新编写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尚未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复,浙商矿业目前尚未恢复生产。新的环评报告书送审稿已于8月13日报省环保厅环评处,正在等待专家评审。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 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本公司股份中的10556万股,如果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则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32元(公司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将按相应比例调整该价格)。上述承诺长期有效,报告期,没有发现承诺人有违背承诺的情形。 3.3.2 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承诺:2015年1月9日前以现金方式付清本公司全部资产转让价款197,976,055.60元。报告期,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3.3.3 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16日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荣华实业《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文件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履行控股股东义务,绝不利用控股股东身份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述承诺长期有效,报告期,没有发现承诺人有违背承诺的情形。 3.3.4 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张严德承诺:自2015年7月11日起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将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不低于200万股本公司股份,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目前承诺正在履行中,没有发现承诺人有违背承诺的情形。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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