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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照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晓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二、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5年1-9月经营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主导产业煤炭市场形势依然严峻,煤炭价格持续下降,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若煤炭行业持续低迷,煤价没有回升,预计2015年第4季度经营业绩相比上年同期还将有较大降幅。 3.5 2015年1-9月有关经营数据 ■ ■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 2015-030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 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并同意公布前述定期报告。 2. 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定于2015年11月11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详见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 2015-031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 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通过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 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组成人选的议案》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1) 同意提名段小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并同意监事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自新任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赵秦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 2015-032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1月11日 9点 0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2号 陕煤化大厦210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11日 至2015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15年10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拟出席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须于2015年11月9日或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 登记地点:西安市锦业一路2号陕煤化大厦证券部 (三) 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股东代表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光 电话:029-81772596 电子邮件地址:lixg@shccig.com 传真:029-81772596 (二)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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