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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蔡永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静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静颖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138,569,137.11元,下降 56.9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支付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款1.6亿元所致。 2、应收利息较年初增加210,805.87元,增长34.2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理财产品增加,利息计提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4,469,972.16元,增长33.2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支付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4、存货较年初减少18,017,960.48元,下降31.1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销售规模下降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71,477,860.77元,增长47.4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160,500,000元,增长571.9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新增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6亿元所致。 7、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1,654,580.05元,增长53.7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按权益法确认对参股公司龙建检测应享有的收益份额1,177,917.43元所致。 8、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7,855,562.36元,增长89.8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子公司天润锦龙增加人工砂生产线投入以及重庆科之杰增加办公楼及厂房投入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3,166,514.04元,下降30.7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子公司重庆科之杰预付的房屋款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10、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14,000,000元,增长53.8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子公司浙江科之杰取得银行流动性借款所致。 11、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91,947,301.74元,下降33.5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销售规模下降所致。 12、预收账款较年初减少9,307,848.90元,下降36.0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项目完工,转入收入所致。 13、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14,724,634.81元,下降57.1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支付了上年度预提的年终奖所致。 14、应付利息较年初增加8056.67元,增长36.3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子公司浙江科之杰增加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15、股本较年初增加79,092,000元,增长3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293,706,125.57元,下降32.9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营业收入下降以及原材料价格下降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7,684,883.18元,下降55.8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末长账龄应收账款余额较年初减少所致。 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734,681.29元,下降45%,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子公司检测中心收企业财政扶持资金185.50万元及省级建筑节能技术中心奖励100万元所致。 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900,597.47元,下降60.4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428,196.44元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8,742,487.08元,增长182.36%,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银行承兑汇票集中支付以及营业成本下降使购买商品提供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50,905,859.29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新增对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6亿元以及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净额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3,487,390.18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母公司收到定增保证金1500万元以及子公司浙江科之杰银行汇票保证金到期收回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永太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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