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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7日 §1 重要提示 ■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构成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5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图示日期为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9月30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树立价值投资理念,设置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确保投资、研究、交易各个环节的独立性。同时,建立健全公司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共享研究成果,在确保投资组合间的信息隔离与保密的情况下,保证建立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的公平投资管理环境。 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交易系统中采用公平交易模块,保证公平交易的严格执行。对异常交易的监控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并经过严格的报告和审批程序,防范和控制异常交易。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受宏观经济数据下降幅度超预期、流动性冲击导致估值下挫,以及股市配资清理整顿的影响,A股市场在2015年3季度持续调整。由于货币政策较为宽松,市场资金较为宽裕,随着权益类资产激烈调整,避险资金流入债券市场,债券利率逐渐下降,公司债发行利率水平持续下行,债券市场持续向好。 报告期内,基于本基金以追求绝对收益为投资目标,为规避权益类市场风险,采取了相对谨慎的投资策略,在保持较低的股票仓位的基础上,精选业绩较为稳定的股票进行投资,因此在市场下跌过程中,基金表现好于业绩比较基准。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37元。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07%,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为0.87%。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无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 4.7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经济基本面持续疲弱的态势没有发生改变,稳增长措施在四季度将继续发力,货币政策将继续保持宽松,无风险利率将进一步下降。另外,市场经过前期的调整,市场估值水平已经下降至合理区间,去杠杆负面影响已经较好释放,权益类市场参与者情绪逐渐好转。综合看,预计A股市场在四季度将处于震荡上行的过程,部分行业、个股已经具备较好的长期投资价值。四季度投资机会方面,将重点关注前期超跌的优质成长股、十三五规划的主题投资机会,以及受益于消费升级带来确定性的高增长行业。 未来一季度,本基金以追求绝对收益为目标,在控制严格投资组合下行风险的前提下,把握确定性较高的投资机会。我们珍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一分投资和每一份信任,我们将继续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证券时报》及管理人网站进行了如下信息披露: 1、2015年7月1日披露了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5年6月30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的公告。 2、2015年7月7日披露了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基金经理投资旗下基金等相关事宜的公告。 3、2015年7月8日披露了长安基金关于参加数米基金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4、2015年7月8日披露了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2015年7月8日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6、2015年7月8日披露了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申购业务的公告。 7、2015年7月11日披露了长安鑫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8、2015年7月29日披露了关于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开通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9、2015年8月12日披露了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长安基金微信服务平台的公告。 10、2015年8月26日披露了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天天基金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1、2015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通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2、2015年9月1日披露了关于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在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通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3、2015年9月25日披露了关于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在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开通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并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4、2015年9月25日披露了关于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在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通申购和赎回业务并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5、2015年9月29日披露了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积木基金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6、2015年9月30日披露了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17、2015年9月30日披露了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对账单服务形式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16层。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管理人。 咨询电话:400-820-9688 公司网址:www.changanfunds.com。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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