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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德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龙芝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中变动情况说明:

  1.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140,156万元,增幅215.10%,主要系公司本期定向增发收到募集款项所致。

  2.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16,559万元,增幅46.30%,本期应收账款增长主要来源于为客户主机厂做产品配套,受行业特点影响,回款期延长。

  3. 公司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2,419万元,增幅190.62%,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所致。

  4.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6,229万元,主要系本期应收转让股权款以及嘉石科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其他应收款所致。

  5.公司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709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回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款项。

  6. 公司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7万元,主要系本期新增待摊的房屋租金、财产保险费。

  7.公司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较期初增加29,997万元,主要系本期新增模拟机及新加坡航空培训基地转固所致。

  8. 公司报告期末工程物资较期初增加29,526万元,主要系本期嘉石科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尚未安装的机器设备所致。

  9.公司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7,805万元,减幅78.05%,主要系本期归还到期的银行贷款所致。

  10.公司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305万元,减幅67.81%,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计提的工资所致。

  11.公司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3,272万元,减幅141.93%,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计提的各项税费以及购买模拟机增加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所致。

  12.公司报告期末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46万元,减幅61.85%,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计提的应付利息所致。

  13. 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1,716万元,增幅55.11%,主要系本期收到工程质保金所致。

  14. 公司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21,507万元,增幅211.41%,主要系本期新增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15. 公司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159万元,增幅148.56%,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一年内结转的政府补助所致。

  16. 公司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32,181万元,增幅36.34%,主要系所致本期新增银行长期借款所致。

  17.公司报告期末股本较期初增加41,981万元,增幅124.58%,主要系公司本期以年初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以及定向增发新增股本82,820,233股所致。

  18. 公司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较期初增加119,644万元,增幅164.05%,主要系公司本期以年初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以及本期定向增发新增股本溢价所致。

  19. 公司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减少239万元,减幅52.84%,主要系境外新加坡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20. 公司报告期末少数股东权益较期初增加41,279万元,增幅737.87%,主要系本期收购嘉石科技新增少数股东权益所致。

  (二)利润表中变动情况说明:

  1. 本期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减少257万元,减幅40.03%,主要系子公司昆明飞安自2014年7月营改增,由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变更为增值税纳税人所致。

  2. 本期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220万元,增幅35.27%,主要系子公司天津海特工程、海特融资租赁业务拓展需要。

  3. 本期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2,491万元,增幅107.78%,主要系本期新增贷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4. 本期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48万元,增幅1,903.56%,主要系本期捐赠地震灾区款项所致。

  5. 本期其他综合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321万元,减幅391.08%,主要系本期新币汇率变动,新加坡AST外币报表折算形成。

  (三)现金流量表中变动情况说明: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92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448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3,376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所支付的现金增加7,539万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1,124万元共同影响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43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676万元;主要系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减少42,033万元、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减少27,182万元以及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增加5,362万元共同影响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7,5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6,983万元;主要系本期定向增发收到募集款项161,990万元、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增加59,166万元、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增加22,100万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5-069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或取消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2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26日—2015年10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7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15:00—2015年10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科园南路1号海特国际广场3号楼1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辛豪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3,087,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6,791,003 股的25.5140%。

  因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和副董事长郑德华先生出差,董事辛豪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汪华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3,086,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6,791,003 股的25.5138%。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6,791,003 股的 0.0001%。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073,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6,791,003 股的1.4632%。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3,087,620 股,其中赞成票193,086,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4%;反对票 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6%;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1,072,5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3,087,620 股,其中赞成票193,086,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4%;反对票 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6%;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1,072,5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及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073,639 股,其中赞成票11,072,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01%;反对票 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99%;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1,072,5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李飚先生和李再春先生(股权登记日分别持有公司130,013,981股、52,000,000股)为本议案的关联人,回避表决本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成都嘉石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及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3,087,620 股,其中赞成票193,086,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4%;反对票 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6%;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1,072,5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汪华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现场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5-066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9:3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体内容刊登于2015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68)。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5-067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10: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虞刚、欧智、马勇等3名监事均亲自出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体内容刊登于2015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68)。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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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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