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陆勋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晓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晓慧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31.93%,主要原因系应上年度末销售款回款较多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73.04%,主要原因系上年度末销售款回款较多相应余额较低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560.24%,主要原因系期末尚未与供货商结算的预付款项相应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下降89.49%,主要原因系自动化立体仓库建设项目结转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较期初增长178.95%,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加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73.12%,主要原因系坏账准备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100%,主要原因系上年度末预付购车款已于本期结算所致; 8、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46%,主要原因系公司产品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以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情况增加所致; 9、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50.13%,主要原因系期末应交增值税下降所致; 10、应付利息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40.97%,主要原因系期末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11、销售费用同比下降50.67%,主要系上期子公司兴栋铝发生的氧化铝业务运输费较高所致; 12、财务费用同比下降280.37%,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规模下降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42.50%,主要系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4、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47.71%,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5、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104.12%,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增加所致; 16、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34.20%,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45.96%,主要原因系期末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较多所致;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58.62%,主要原因系本期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漾西厂区“退二进三”事项 2013年6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漾西厂区实施“退二进三”的议案》,拟对漾西厂区实施“退二进三”事项与织里镇政府达成有关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相关事宜。2013年6月24日,公司就漾西厂区“退二进三”事宜与织里镇政府签订了协议,具体详见于2013 年6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退二进三”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2)。 2014年10月27日,公司第六届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漾西厂区“退二进三”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因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土地出让进度放缓,经双方协商,拟在原协议政策不变情况下签署补充协议,具体详见于2014 年10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漾西厂区“退二进三”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3)。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事项尚未办理完成,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5年9月18日对外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并于2015年9月18日开市时起已临时停牌。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于9月25日、10 月9日、10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026、2015-28),2015年10月1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在进行中,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陆勋伟 2015年10月28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