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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5-04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10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3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850万股优先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一、发行人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杨晨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电话: 0574-87050028
传真: 0574-87050027
二、保荐机构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保荐代表人:邱志千、吴凌
联系人:姜颖、陈曦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 010-60837682
传真: 010-60833335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有关批复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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