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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5-096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4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鉴于该公告中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第7项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未披露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为保障全体股东对本公告内容的理解更加充分,现将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亿贰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额度并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人民币伍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壹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壹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贰佰伍拾万美元财资产品授信额度及贰亿元非承诺性组合循环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部分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7日、2015年10月1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75)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8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301 2、投票简称:“齐心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0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齐心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序号,以100.00 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以1.00 元代表第一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 2.00 元代表第二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议案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二: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亿贰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额度并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人民币伍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壹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壹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贰佰伍拾万美元财资产品授信额度及贰亿元非承诺性组合循环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01、选举沈焰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2、选举戴盛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3、选举黄世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提示: 会议第7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7日、2015年10月1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75)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8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301 2、投票简称:“齐心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0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齐心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序号,以100.00 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以1.00 元代表第一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 2.00 元代表第二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议案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即议案1.2.3.4.5.6.8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二: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即议案7,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可表决票数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 1 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票人数超过应选人数3人的、或投票数合计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将视为无效。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全文请详见附件。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还请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10月29日下午14:0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0月29日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28日~10月29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15:00至2015年10月29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0月2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亿贰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额度并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人民币伍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壹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壹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贰佰伍拾万美元财资产品授信额度及贰亿元非承诺性组合循环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01、选举沈焰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2、选举戴盛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3、选举黄世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提示: 会议第7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7日、2015年10月1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75)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87)。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0月27日8:3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8楼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5年10月27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118 传真:0755-830023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301 2、投票简称:“齐心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0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齐心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序号,以100.00 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以1.00 元代表第一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 2.00 元代表第二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议案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二: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即议案7,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可表决票数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 1 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票人数超过应选人数3人的、或投票数合计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将视为无效。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下午 15:00 至 2015年10月29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如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彭琳霞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联系传真:0755-83002300 联系邮箱:stock@comix.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 邮政编码:518118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原件、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原件; 2、其它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投票指示对相关议案进行投票,如本授权委托书没有做出具体投票指示,该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 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4、议案7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3。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打“√”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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