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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梅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秋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远青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15-050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0日以送达、传真、短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长梅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15-036号),具体内容如下: 2015年5月15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完成此次权益分派,公司股本由990,672,061股增加到1,238,340,076股,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本及股本结构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玖亿玖仟零陆拾柒万贰仟零陆拾壹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玖亿玖仟零陆拾柒万贰仟零陆拾壹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玖亿玖仟零陆拾柒万贰仟零陆拾壹股,其中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持有24875.3333万股,占股份总数的25.11%;社会公众股东持有74191.8728万股,占股份总数的74.89%。 变更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贰亿参仟捌佰参拾肆万零柒拾陆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壹拾贰亿参仟捌佰参拾肆万零柒拾陆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壹拾贰亿参仟捌佰参拾肆万零柒拾陆股,其中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持有31094.1666万股,占股份总数的25.11%;社会公众股东持有92739.8410万股,占股份总数的74.89%。 公司拟定于2015年11月13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此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15-051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5年11月13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13日(星期五)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一天,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下午15:00至11月13日下午15:00。 3、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6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10会议室 5、召集人: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会议人员: (1)凡在2015年11月6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名称: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见2015年8月26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出席会议手续或进行预约报名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 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38 电 话:0791-83896755 传 真:0791-83896755 联 系 人:姜 锋 3、登记时间:2015年11月9日-11月1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2015年11月13日上午9:30前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一天,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是:360650;投票简称是:仁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是: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分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只审议一个议案,故无整体表决)。 分拆表决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上,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5、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仁和药业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 (2)如果投资者对公司《议案》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 6、计票原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投票程序 1、投票方法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工作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会议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下午15:00至11月13日下午15:00。 2、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六、其它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各种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 托 人 姓 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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