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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汉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仕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枭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因公司控股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筹划与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1月27日下午开市起停牌。2015年5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1日起复牌(详见5月11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2015年7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详见7月8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并于2015年7月23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通威股份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5年10月21日召开的2015年第87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得通过。201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差异化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2)2015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60),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管亚梅女士拟增持公司股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管亚梅女士累计增持3,859,104股,增持后持股数量为3,859,104股。 2015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6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13人拟增持公司股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2015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7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13人决定将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00万元提升至不超过5000万元。2015年7月11日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增持3,391,800股,增持后持股数量为3,481,800股。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汉元 日期:2015-10-28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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