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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言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常久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重要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1、2012年4月13日铜陵富仕三佳机器有限公司(简称“富仕”)销售一台塑封压机给无锡信怡微电子有限公司(简称“信怡微”),售价25万元,2013年9月26日信怡微签署了验收报告,支付14万元货款后,余款11万元富仕多次催告后一直未支付,富仕起诉至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2015年8月20日,法院依法判决:信怡微给付富仕三佳货款11万元。

  2、铜陵三佳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商贸”)于2014年2月18日销售给上海海佩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海佩”)1SG—5规格的PVC树脂,价款1,110,752元,双方签署了买卖合同,商贸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后,海佩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经多次催收未果后,商贸诉至铜官山区人民法院,要求海佩支付货款及违约金1,221,827.2元, 因法院无法向海佩公司送达相关诉讼材料,商贸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同日做出准许撤诉的裁定。2015年4月10日,海佩公司与商贸公司和解,双方签订合同协议,海佩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商贸公司货款1,110,752元。截止2015年9月30日对方尚未履行。

  3、安徽中智光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智光源”)自2011年起与深圳市锐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锐拓”)建立了固定的业务合作关系,2011年至2014年深圳锐拓累计欠中智光源18,733,743.19元,为长远合作考虑,经友好协商,中智光源免除深圳锐拓500万元货款,深圳锐拓承诺从2015年3月起,每月支付中智光源货款金额不低于当月合作货款金额加上述货款100万元,直至上述货款付清为止,现按约履行中。

  4、2012年11月6日铜陵有色控股铜冠矿冶设备有限公司(简称“铜冠矿冶”)销售给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CandleFilter及Body组件一批,价款978万元,由于铜冠矿冶延期交付货物,本公司未支付余款170.7万元,铜冠矿冶诉至法院,2014年12月10狮子山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对本公司价值191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截至2014年12月31日,法院已冻结了本公司银行账户191万元的存款,案件还在审理中。截止2015年9月30日,法院二审调解结果:4.1、本公司给付铜冠矿冶150.7万元;4.2、双方就本案不再向对方主张任何其他权利;4.3、一审本诉诉讼费由铜冠矿冶承担,一审反诉费及保全费、二审上诉费由本公司承担。

  5、安徽中智光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智光源”)2013年销售给长治虹源科技固态显示有限公司(简称“长治虹源”)LED支架一批,货款314,760元, 中智光源交付货物后, 长治虹源未支付货款, 中智光源多次催收未果后诉至山西省长治市城区人民法院,2014年10月23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要求长治虹源支付货款及诉讼费,合计320,781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长治虹源未支付。2015年1月9日,中智光源已向山西省长治市城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书,该案正在强制执行中。

  6、安徽中智光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智光源”)与江苏盛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盛业光电”)存在业务合作关系,中智光源应收盛业光电货款1,399,359.92元,因长期拖欠未还,2014年8月6日中智光源诉至法院,2014年11月25日,法院作出调解,要求盛业光电支付1,257,197.17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款项未支付,中智光源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15年7月23日向中智光源发出案件执行情况及听证通知书,说明苏盛业现已停产,公司名下无厂房、无土地、无车辆登记、无证券开户、无银行存款,设备已抵押,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再次申请立案执行。

  7、铜陵三佳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商贸”)2014年4月10日向上海柏康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柏康”)采购PVC树脂,货款501万元,交货期为全额支付货款后60天内,商贸支付货款后,上海柏康一直未发货。商贸2014年11月18日诉至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要求上海柏康返还货款及诉讼费,合计5,038,435元,2015年3月31日前返还50万元货款。上海柏康于2015年4月7日向商贸公司发出告函,请求顺延三个月还款,因上海柏康态度诚恳,商贸公司回函同意其请求。2015年9月24日,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2014年1月20日铜陵三佳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商贸”)向上海绿洲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绿洲”)销售钢板,货款520.047万元,商贸交付货物后,上海绿洲一直未支付货款,多次催收未果商贸诉至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11月26日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要求2015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货款及诉讼费,合计5,224,571.5元。2015年9月17日,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铜陵三佳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商贸”)2014年2月、3月向上海上表企业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上表”)采购LED灯具,货款1,252万元,交货期为全额支付货款后60天内,商贸支付货款后,上海上表一直未发货。商贸2014年11月25日诉至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要求上海上表返还货款及诉讼费12,573,460元。2015年9月24日,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0、铜陵三佳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商贸”)2014年4月9号向上海中电浙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中电”)采购约定规格的输入/输出安全栅及备品备件,货款500.536万元,交货期为全额支付货款后60天内,商贸支付货款后,上海中电一直未发货。商贸2014年9月22日诉至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要求上海中电返还货款及诉讼费5,033,779元,2015年3月31日前返还100万元。2015年9月24日,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重要投资事项进展情况

  1、我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发科技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富仕三佳股权的议案》。铜陵富仕三佳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仕三佳”)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3061万元,我公司出资2,265.14万元,占74%股权,合肥谱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出资795.86万元,占26%股权。现我公司决定收购合肥谱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富仕三佳26%股权,收购价格不高于670万元。

  富仕三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为26,484,502.08元,合肥谱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应的股东权益约为688.60万元。我公司于2015年5月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富仕三佳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富仕三佳现已成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2、我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拟与上海驭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上海合资设立“上海承敏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敏投资”),双方以货币形式出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我公司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5%,上海驭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85%。

  我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发

  科技关于增加合资公司投资的议案》,为加快资源整合进程,经我公司与上海驭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商,双方对“承敏投资”认缴股权比例做出调整,“承敏投资”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我公司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40%,上海驭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60%。因此,我公司需增加投资5000万元。

  综上,我公司认缴出资总额为8000万元。目前,我公司认缴出资现已全部到位。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承诺方: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公司承诺自公告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商议、讨论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

  出承诺时间:2015-07-24;

  预计履行完成时间:2016-01-23。

  3.3.2、承诺方: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内容:公司承诺自公告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商议、讨论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

  出承诺时间:2015-07-24;

  预计履行完成时间:2016-01-23。

  3.3.3、承诺方:袁启宏;

  承诺内容:公司承诺自公告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商议、讨论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

  出承诺时间:2015-07-24;

  预计履行完成时间:2016-01-23。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言勇

  日期 2015-10-27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中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74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时间:2015年10月20日。

  (三)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四)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15年10月27日上午9:00。

  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方式:现场召开。

  (五)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6人,实到4人,独立董事唐国平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侯忠云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吕连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侯忠云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涉及换届选举事宜,因此特邀候选董事也出席本次会议,除本届董事会留任董事外,候选董事有:周萍华女士、鲍金红女士、高芳女士、周大跃先生和朱国全先生。公司部分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六)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言勇先生。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预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自2012年8月产生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现推荐黄言勇先生、陈迎志先生、丁宁先生、周大跃先生、朱国全先生、高芳女士、侯忠云先生、周萍华女士、鲍金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侯忠云先生、周萍华女士、鲍金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周萍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股东大会讨论。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该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决策科学合理,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提名委员会及第五届董事会推荐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以上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推选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推选的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三年。各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2015年11月12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言勇:男,48岁,1967年8月24日出生,安徽合肥人,硕士研究生。2002年7月至2009年3月担任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09年4月至今任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3月至2013年11月任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3年11月至今任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2009年10月至今任铜陵丰山三佳微电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陈迎志:男,51岁,1964年11年20日出生,安徽合肥人,硕士研究生。2009年5月至今任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11月至2012年4月任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5月至今任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3、丁宁:男,42岁,1973年10月8日出生,安徽芜湖人。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11月至2009年3月,任铜陵三佳山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12年3月任铜陵三佳山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4月起至今任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4、周大跃:男,1965年10月19日出生,安徽长丰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毕业于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历、农业推广硕士学位。2007年10月至2009年08月,肥西县三河镇党委书记;2008年08月至2009年08月,肥西县委副书记、三河镇党委书记;2009年08月至2009年11月,肥西县委副书记;2009年11月至2011年04月,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主任(局长)、党组书记,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第一副主任;2011年02月至2014年03月,中共合肥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厅主任;2014年04月至今 ,安徽国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

  5、朱国全:男,44岁,1971年8月出生,安徽淮南人,研究生学历。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就读于南京大学民商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2002年至2011年,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担任审判员、副庭长;2011年至2012年,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担任副庭长、民事审判三庭担任副庭长;2012年至2013年,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担任副庭长;2014年至今,安徽国购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

  6、高芳:女,44岁,1971年6月11日出生,安徽安庆人,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中国职业经理人(经济管理),铜陵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市十五届人大代表、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铜官山区人大常委。2012年就读于安徽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MBA)。2009年1月至今,历任铜陵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部副部长、投资一部部长、董事会秘书;2009年1月至今,担任铜陵天源股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铜陵丰源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7、侯忠云:男,63岁,1952年10月17日出生,浙江宁波人,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2012年8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91年9月至1994年7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专业,博士学历,获博士学位;2004年6月至2012年6月,上海由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集团总经济师,办公室主任;2012年3月起至今,同时兼任上海浦东改革与发展研究院部门负责人、上海经济学会副秘书长等职;2012年8月至今,担任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周萍华:女,1964年3月出生,江西安义人。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非执业会员)。1985年7月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工业会计专业。2011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04年8月至今,安徽财经大学教授;2013年至今,任安徽万泰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至今,任五河农村商业银行(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9、鲍金红:女,1972年出生,安徽合肥人。经济学博士,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党员,系主任,硕士生导师。2012年8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4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05年至2009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就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1994年至今在中南民族大学任教,研究方向:西方经济学,经济理论与政策;2013年5月至今在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中发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5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1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12日

  至2015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15 年10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附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来信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4)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园

  邮编:244000

  电话:0562-2627520

  传真:0562-2627555

  联系人:夏军、毕静

  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股东大会讨论。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代码:600520 股票简称:中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76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时间:2015年10月20日。

  (三)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四)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15年10月27日上午11:00时。

  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方式:现场召开。

  (五)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陈余江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书面授权委托监事曹玉堂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六)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与会监事一致推举曹玉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中发科技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对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并提交公司五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

  2、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全面地反应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预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自 2012年9月组建至今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推荐白笑梅女士、蒋鹏飞先生、佘世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以上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三年。

  我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五人组成。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1日通过民主形式推荐曹玉堂先生、倪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各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白笑梅:女,40岁,1975年3月1日出生,安徽亳州人,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会计师公会AIA全权会员(AAIA)。2010年至2013年,就读于安徽财经大学金融管理专业;2010年7月至2011年8月,担任亳州国购置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8月至今,担任安徽国购投资公司审计监察中心总监。

  2、蒋鹏飞:男,42岁,1973年9月出生,安徽滁州人,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就读于安徽财贸学院。2009年10月至2011年10月,担任广州市士美日用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1年10月至2013年5月,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外派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5月至2013年11月,担任中发超高压(铜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11月至今,担任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3、佘世琦:男,35岁,1980年4月出生,本科。1998年9月至2002年7月在安徽农业大学生物技术系学习;2009年1月先后在铜陵市工投公司党委工作部、投资发展部从事相关业务工作;2011年12月任铜陵天源股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2013年5月至今任铜陵天源股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曹玉堂:男,41岁,1974年6月24日出生,安徽郎溪人,硕士研究生。2007年至2009年,任铜陵三佳山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6月至今,任铜陵富仕三佳机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5、倪健:男,50岁,1965年5月24日出生。2006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挤出模具厂营销副厂长兼营销部经理;2012年1月至2015年6月,任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挤出模具厂厂长;2015年6月至今,任铜陵三佳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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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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