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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庞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穆雅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喜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a) 资产负债表变化较大的情况及原因

  本期末应收票据94,800万元,较年初133,679万元减少38,879万元,减幅29.08%,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应收票据到期承兑。

  本期末应收账款799,492万元,较年初488,612万元增加310,879 万元,增幅63.63%,主要原因是航空发动机及衍生产品应收账款增加。

  本期末无应收股利,较年初减少541万元,主要是子公司本期收到应收股利。

  本期末存货1,325,137万元,较年初1,078,206万元增加246,931 万元,增幅22.90%,主要是年度生产任务增加,导致批出产在制品增加。

  本期末其他流动资产3,245万元,较期初5,401万元减少2,156 万元,减幅39.92%,主要是子公司黎明公司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

  本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4,932万元,较期初45,515万元减少10,583万元,减幅23.25%,主要是黎明公司出售成发科技股票。

  本期末开发支出7,312万元,较期初4,527万元增加2,784 万元,增幅61.52%,主要是04及863专项、黎阳动力21项开发支出增加。

  本期末长期待摊费用2,676万元,较期初3,411万元减少735万元,减幅21.55%,主要是子公司改造厂房费用逐年摊销。

  本期末短期借款1,263,798万元,较期初866,416万元增加397,381 万元,增幅45.87%,主要是流动资金借款阶段性增加。

  本期末应付票据392,065万元,较期初475,795万元减少83,730万元,减幅17.60%,主要是票据到期兑付。

  本期应付账款612,142万元,较期初520,919万元增加91,223 万元,增幅17.51%,主要原因是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减少。

  本期末预收账款51,576万元,较期初134,388万元减少82,812万元,减幅61.62%,主要是由于子公司黎明公司结转收入导致预收账款减少91,947万元。

  本期末应交税费8,327万元,较期初11,999万元减少3,671万元,减幅30.60%,主要是由于应缴企业所得税减少。

  本期末应付利息5,606万元,较期初3,620万元增加1,985 万元,增幅54.86%,主要是由于子公司黎阳动力短期应付利息增加2,710万元。

  本期末应付股利315万元,较期初393万元减少78万元,减幅19.85%,主要是子公司分配现金股利。

  本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5,942万元,较期初123,361万元减少87,419万元,减幅70.86%,主要是归还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本期末其他流动负债40,741万元,较期初150,434万元减少109,693万元,减幅72.92%,主要是各子公司偿还超短期融资券。

  本期末长期借款653,671万元,较年初389,576万元增加264,095 万元,增幅67.79%,主要是子公司长期借款增加。

  本期末长期应付款622万元,较年初1,248万元减少626万元,减幅50.16%,主要是子公司融资租赁摊销金额减少。

  本期末其他综合收益-9,324万元,较年初-650万元减少8,674万元,主要是黎明公司减持股票。

  本期末专项储备7,062万元,较年初4,500万元增加2,563万元,增幅56.93%,主要是本期计提安全生产费增加。

  b) 利润表变化较大的情况及原因

  本期营业收入1,390,401万元,较上年同期1,591,310万元减少200,909万元,减幅12.63%;主要是现代服务业、非航空产品及外贸出口收入减少。

  本期营业成本1,140,055万元,较上年同期1,347,566万元减少207,511万元,减幅15.40%;主要原因是现代服务业、非航空产品及外贸出口成本减少。

  本期资产减值损失3,579万元,较上年同期2,607万元增加972万元,增幅37.28%,主要原因是计提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本期投资收益21,054万元,较上年同期12,201万元增加8,853万元,增幅72.56%,主要原因是出售成发科技股票取得投资收益19,260万元。

  本期所得税费用15,431万元,较上年同期8,162万元增加7,269万元,增幅89.06%,主要是当期利润增加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 ③现金流量表变化较大的情况及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3,353万元,较上年同期的-494,183万元增加110,830万元,增幅22.43%。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01,326万元,减幅25.78%;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37,754万元,减幅30.97%;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3,758万元,增幅42.88%;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5,859万元,增幅23.14%。以上因素综合影响使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得到改善。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1,432万元,较上年同期的-83,520万元减少67,912万元,减幅81.31%,主要是由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4,324万元,较上年同期472,767万元减少18,443万元,减幅3.90%,主要是由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121万元,较上年同期275万元增加1,846万元,主要原因为汇率变动导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为

  日期:2015-10-27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中航动力 公告编号:2015-64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7日分别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亲自出席10人,董事陈锐先生委托董事张姿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合计可履行董事权利义务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庞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下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短期周转使用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董事会同意将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预计可减少利息支出约1,000万元。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短期周转使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精铸公司所属子公司与中航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精铸公司所属子公司与中航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庞为先生、陈锐先生、李勇先生、宁福顺先生、张姿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待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四、《关于变更RSP项目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RSP项目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公告》。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精铸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事项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13日15:00

  2、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6日

  3、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天鼎酒店

  4、召集人和会议方式:公司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5、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精铸公司所属子公司与中航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中航动力 公告编号:2015-65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7日分别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合计可履行监事权利义务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先平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短期周转使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精铸公司所属子公司与中航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待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四、《关于变更RSP项目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精铸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中航动力 公告编号:2015-70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1月13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天鼎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13日

  至2015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5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本次会议审议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个人股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15年11月12日9:00~11:30,14:00~17:00;

  2015年11月13日9:00~11:30。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天鼎酒店。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截至2015年11月6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六、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6150271

  传真:029-86629636

  联系人:蒋富国

  通讯地址:西安市北郊徐家湾13号信箱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710021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中航动力 公告编号:2015-67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精铸公司所属子公司与中航租赁

  签署融资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中航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铸公司”)的下属3家子公司-沈阳中航动力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精铸公司”)、西安中航动力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精铸公司”)、贵阳中航动力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精铸公司”)拟分别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协议,融资租赁相关设备。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待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迅速提升公司下属子公司精铸公司精铸业务的整体生产能力,尽快填补精铸业务生产所需设备缺口,解决精铸公司各下属子公司能力短板,精铸公司下属3家子公司-沈阳精铸公司、西安精铸公司、贵阳精铸公司拟分别与中航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协议,融资租赁相关设备(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

  中航租赁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赞成票6票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庞为先生、陈锐先生、李勇先生、宁福顺先生、张姿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赵晋德先生、梁工谦先生、王珠林先生、岳云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投票赞成,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待取得股东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对于公司而言,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79,000.0万元

  住 所:浦东新区南泉路1261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及地面设备、机电类与运输设备类资产的融资租赁及经营性租赁,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合同能源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系统集成,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展览,实业投资(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中航租赁的租赁业务已经涵盖国产飞机、进口客机、公务机、通用飞机、发动机、模拟器、机场特种设备及航材等各类民用航空产品以及船舶、机电、运输设备、重大项目投资等领域,其2014年累计租赁资产规模突破36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近2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超过6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沈阳精铸公司、西安精铸公司、贵阳精铸公司拟分别与中航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协议,融资租赁协议主要条款安排如下:

  (一)本次交易参与主体

  出租方:中航租赁

  承租方:沈阳精铸公司、西安精铸公司、贵阳精铸公司。

  1、沈阳精铸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29日,精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69亿元;

  2、西安精铸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28日,精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46亿元;

  3、贵阳精铸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28日,精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4.58亿元。

  (二)本次交易结构

  1、融资租赁的具体方式:沈阳精铸公司、西安精铸公司、贵阳精铸公司分别与中航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协议,以融资租赁的方式租用所需精铸设备,同时由精铸公司为3家所属子公司的该项融资租赁行为提供担保,租赁费用由精铸公司通过向上述3家所属子公司增资的方式提供。

  2、融资租赁期限:自2015年11月至2017年10月(2年)。

  3、融资租赁费用: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按季进行结算,预计总额为123,209,281.81元。

  金额单位:万元

  ■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迅速提升精铸公司精铸业务的整体生产能力,尽快填补精铸业务生产所需设备缺口,解决精铸公司各下属子公司能力短板,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五、本次关联交易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庞为先生、陈锐先生、李勇先生、宁福顺先生、张姿女士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精铸公司所属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方中航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协议,有利于迅速提升精铸公司精铸业务整体生产能力,尽快填补精铸业务生产所需设备缺口。本次关联交易的融资租赁费用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按季进行结算,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精铸公司所属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方中航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协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精铸公司所属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方中航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协议,有利于迅速提升精铸公司精铸业务整体生产能力,尽快填补精铸业务生产所需设备缺口。本次关联交易的融资租赁费用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按季进行结算,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七、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中航动力 公告编号:2015-68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RSP项目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会计估计调整,不会对公司本期经营成果造成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项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美国通用电器公司(以下简称“GE公司”)签署了关于CF34-3发动机风险收益共享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RSP”)。该项目经国家发改委、陕西省发改委、原中国一航进行了项目批复和备案确认。

  公司对RSP项目会计核算方法是按照支付给GE公司的技术研发费等费用,实际支付款额全部计入为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摊销是在合同规定受益期内,按照预测总销售量确认交付每套应摊销的金额,以当年实际交付量及每套应摊销的金额确定当年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以上会计处理经原中国一航财务部[财字[2006]172号]批准。

  由于该项目近期销售量与项目预测发生较大差异变动,公司项目主管部门多次与GE公司进行了沟通,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对项目未来需求仍无法准确预计。为了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结合公司业务实际,公司对RSP项目无形资产摊销方法进行变更。

  (二)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公司本次对RSP项目无形资产摊销方法进行变更的主要内容是:改变RSP项目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由原摊销方法变更为平均年限法,即自2015年7月1日起以无形资产摊余价值在合同规定的剩余受益年限内(即13.5年)平均摊销。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赞成票11票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赵晋德先生、梁工谦先生、岳云先生、王珠林先生对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完善事项投票赞成,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的规定,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本年度RSP项目无形资产摊销额为1,030万元,较变更前摊销额增加约500万元,不会对本期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RSP项目无形资产摊销方法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变更RSP项目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RSP项目无形资产摊销方法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变更RSP项目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中航动力 公告编号:2015-69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中航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铸公司”)为其3家所属子公司——贵阳中航动力精密铸造有限公司、西安中航动力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沈阳中航动力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等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上述担保中,精铸公司拟对3家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321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为其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7,999.18万元;公司二级子公司为其所属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67,483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升公司所属子公司精铸公司的整体铸造能力,补充铸造业务能力缺口,精铸公司3家所属子公司拟通过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协议的方式,租用相关机器设备(以下简称“本次融资租赁”)。根据精铸公司与中航租赁协商确定的融资租赁方案,精铸公司3家所属子公司分别与中航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协议,每月支付一次租金,租金合计123,209,281.81元,由精铸公司为其3家所属子公司本次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本次融资租赁的期限自2015年11月起至2017年10月止。

  精铸公司为3家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明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上述事项,担保额度合计为12,321万元。

  2015年10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精铸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贵阳中航动力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贵阳中航动力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8日

  注册资本:45,835.4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

  经营范围:主要有航空发动机、非航空发动机精密铸造叶片毛坯及成品、精密铸造结构件、陶瓷型芯、铸造母合金的研发、试制、生产、修理、销售和服务。贵阳精铸是中航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贵阳中航动力精密铸造有限公司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39,204.47万元,利润总额1,792.48万元,净利润1,521.45万元,9月末资产总额89,033.99万元,负债总额39,135.39万元,资产负债率43.96%。

  2、西安中航动力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西安中航动力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8日

  注册资本:34,558.9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厂区301厂房内

  经营范围: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铸造叶片毛坯及成品、铸造结构件毛坯、陶瓷型芯、铸造母合金的研制、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以精密铸造为核心技术的相关产品开发及销售,本企业废旧物资的销售。西安精铸是中航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西安中航动力精密铸造有限公司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52,465.93万元,利润总额469.62万元,净利润470.18万元,9月末资产总额36,839.27万元,负债总额4,501.24万元,资产负债率12.22%。

  3、沈阳中航动力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沈阳中航动力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9日

  注册资本:26,903.6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6号

  经营范围: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精密铸造叶片、铸造结构件、陶瓷型芯及铸造母合金的研制、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精密铸造技术的研发。沈阳精铸是中航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沈阳中航动力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17,404.34万元,利润总额-1,103.77万元,净利润-1,184.01万元,9月末资产总额30,436.78万元,负债总额10,926.32万元,资产负债率35.90%。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未来发展较好,具有良好的偿还债务能力,且公司为其实际控制人,能有效控制风险。因此,为促进该等下属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精铸公司对其该等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为其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7,999.18万元,公司二级子公司为其所属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67,483万元,逾期担保金额为0。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含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为463.35万元,逾期担保金额为0。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中航动力 公告编号:2015-66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短期周转使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5年10月27日,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短期周转使用的议案》,拟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5,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398号)核准,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12,000万股(以下简称“该次发行”)。该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049,000,000.00元整,扣除发行费用总额49,002,450.00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97,550.00元。根据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1、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生产经营状况,经2014年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航空发动机零部件生产能力建设项目”、“QC280/QD280燃气轮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和“斯特林太阳能发动机生产及示范工程” 三个募投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41,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2014年10月27日至2015年10月26日。

  2、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2日归还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同时发布《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二、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截至2015年10月22日,“航空发动机零部件生产能力建设项目”、“QC280/QD280燃气轮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和“斯特林太阳能发动机生产及示范工程” 三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0,239万元,扣除项目后期预计使用资金5,200万元,将有25,039万元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公司拟继续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25,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预计可减少利息支出约1,000万元。

  公司将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上述资金,并在使用及归还时及时知会独立财务顾问。为确保能按时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将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对于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每笔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和归还情况,均及时向独立财务顾问通报。

  2、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预期,公司将利用自有流动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5年10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短期周转使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短期周转使用的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合法、合规。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中航动力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中航动力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航动力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中航动力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届满前,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募集资金,中航动力须及时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后,在使用期限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2015年10月2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短期周转使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短期周转使用事宜。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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