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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10月26日开始进行开放期申购,经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统计,截至2015年10月26日,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当日的申请申购金额之和已超过8亿元的规模上限。
根据本公司于2015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本公司网站披露的《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处理规则及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的相关规则公告》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7日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开放期申购,自该日起不再接受开放期申购申请,并对2015年10月26日有效申购份额及选择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申请按照末日比例配售的方式进行确认。本基金2015年10月26日有效申购份额及选择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为845,696,684.95元,确认比例为0.945965633,申购末日确认比例的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末日确认比例=(8亿元-本基金10月26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本基金10月26日基金份额净值)/10月26日有效申购及选择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申请金额
10月26日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有效申购及选择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申请金额 × 确认比例
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自2015年10月27日起由各销售机构退还给投资者。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9-8866;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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