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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谢平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红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路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1) 应收账款: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2,573.13万元,增幅148.6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旅行社应收账款增加等所致。 (2) 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1,152.92万元,增幅100.0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旅行社其他应收款项增加等所致。 (3) 存货: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10,944.37万元,增幅3944.2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新增合并“西安草堂奥特莱斯购物广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存货影响所致。 (4 ) 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39,499.92万元,增幅877.7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增加投资理财影响所致。 (5) 在建工程: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3,494.32万元,增幅396.0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胜利饭店重新”投资支出增加影响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361.36万元,减幅17.6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影响所致。 (7) 短期借款: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16,000.00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8) 应付票据: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4,035.44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影响所致。 (9) 应付账款: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5,780.82万元,增幅168.0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新增合并“西安草堂奥特莱斯购物广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应付账款、旅行社应付账款增加等综合影响所致。 (10) 预收账款: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1,913.83万元,减幅73.13%,主要原因系预收账款结转收入影响所致。 (11) 其他非流动负债: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350万元,增幅1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收到财政拨付国有资本金影响所致。 (12)实收资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4,000.00万元,增幅20.3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收到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影响所致。 (13)资本公积: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30,041.00万元,增幅318.5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产生溢价影响所致。 2. 利润表项目 (1) 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831.89万元,增幅14.56%,主要原因系同比旅游业务收入增加影响所致。 (2) 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50.65万元,增幅1628.65%,主要原因系同比银行借款增加,相应财务费用增加。 (3) 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23.65万元,增幅268.70%,主要原因系同比投资理财收益增加,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损失减少综合影响所致。 (4) 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8.53万元,减幅55.77%,主要原因系同比减少"治污减霾专项资金"等综合影响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680.99万元,增幅324.67%,主要原因系①营业收入同比增加,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②收到保证金、押金及暂收应付项目增加影响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 ⑵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2,802.57万元,减幅902.2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以及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增加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 ⑶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3,457.25万元,增幅1490.8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以及定向增发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2015年3月11日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2,523.46万元收购西安双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西安户县草堂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报告期内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2015年3月20日公司支付首批股权转让款1,514.07万元; 2015年4月17日公司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1,009.39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双方按照各自持有奥莱公司的股权比例缴清奥莱公司尚未实缴部分的注册资本,公司应缴2,448.00万元。公司已于2015年4月20日支付资本金500万元,2015年7月22日支付资本金1,948万元,完成全部资本金的支付。 报告期内,因业务需要,经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西安草堂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西安草堂奥特莱斯购物广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截止披露日,西安草堂奥特莱斯购物广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首期 105 亩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 2、经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山东聊城市古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聊城水上古城项目委托管理合同,合同期限两年,自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年托管费人民币400万元。报告期内,委托管理合同正常履行中。 3、2012 年 6 月 2 日,公司与西安宝翊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沣镐东路 30 号面积约 4500 平方米房屋的租赁合同用于开设沣镐东路关中客栈分公司,合同期限 7 年,年租金 158 万元。鉴于该酒店经营持续亏损,经公司审慎研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解除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截至披露日,公司已与西安宝翊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解除合同,注销清算工作正在办理当中。 4、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陕西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胜利饭店建设项目代建服务合同》,由和基地产依据代建合同的规定完成胜利饭店项目的建设任务。截止披露日,公司已签订合同,合同正常履行中。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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