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牛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付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注:大连大商国际有限公司已注销,但未完成过户手续。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2015年7月9日,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集团”)的通知,具体如下: 大商集团为了履行维护稳定资本市场的企业社会责任和义务,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郑重承诺: 1、从2015年7月8日起,在未来6个月内,大商集团承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2、大商集团将根据市场波动情况,择机增持大商股份股票,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商集团未减持公司股份并于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7日增持公司股份4,513,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 (二)2015年7月10日,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大连国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商公司”)的通知,具体如下: 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国商公司为了履行维护稳定资本市场的企业社会责任和义务,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郑重承诺: 1、从2015年7月10日起,在未来6个月内,国商公司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2、国商公司将根据市场波动情况,择机增持大商股份股票,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国商公司未减持公司股份。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钢 日期:2015-10-27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