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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洛少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国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1)母公司销售订单减少,使营业收入减少,产品毛利润下降;2)对收购捷克共和国布祖卢科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使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因实际控制人——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6 月 9 日起停牌。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并于 2015 年 9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进行了披露。 2015 年 9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5】1681 号《关于对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审核意见函》,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提交了相关回复,并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披露了《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公告,公司股票于当日复牌。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进一步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披露正式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营业收入呈下降趋势,财务费用压力大,至下一报告期末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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