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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邹节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元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曹荔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期末余额320,259,839.86元,较期初余额473,859,912.38元下降32.41%,主要系期初票据到期较多变现所致; 2、本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期末余额28,991,686.63元,较期初余额15,147,648.72元增长91.39%,主要系预付中药城工程建设款所致; 3、本报告期末存货期末余额194,547,367.50元,较期初余额149,037,185.79元增长30.54%,主要系为应对中药材价格上涨进行一定量的储备所致; 4、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142,000,000.00元,较期初余额251,101,905.34元下降43.45%,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5、本报告期末固定资产期末余额375,257,637.66元,较期初余额255,252,876.08元增长47.01%,主要系中药城逐步投入使用转固所致; 6、本报告期末应付账款期末余额28,010,858.81元,较期初余额137,931,345.67元下降79.69%,主要系应付广告费等营销费用已支出所致; 7、本报告期末预收款项期末余额28,928,266.75元,较期初余额15,447,883.73元增长87.26%,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多所致; 8、本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1,734,082.87元,较期初余额3,322,585.39元下降47.81%,主要系应付未付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9、本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期末余额34,532,419.91元,较期初余额53,211,705.08元下降35.10%,主要系本期应缴未缴税费减少所致; 10、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153,449.09元,较上期43,189.94元增长255.29%,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余额增长所致; 11、本报告期投资收益1,525,549.70元,较上期4,144,620.54元减少63.19%,主要系本期银行理财收益减少所致; 12、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2,584,628.32元,较上期957,569.32元增长169.92%,主要系本期新增对外捐赠1,500,000.00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节明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公告编号:2015-025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5年10月1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和监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在广西桂林市金星路一号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其中董事邹节明、王许飞、邹洵、邹准、吕高荣、独立董事孙骏、陈亮、刘焕峰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董事谢元钢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监事王淑霖、阳忠阳、徐润秀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邹节明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宜出具了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公告》】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2275 股票简称:桂林三金 公告编号:2015-027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事宜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并授权财务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即将到期,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保证理财产品的连续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在董事长办公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决定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的理财投资。 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投资金额: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投资金额不超过4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对象:国债、债券、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涉及的投资品种。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投资期限:投资对象的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 授权期限:投资对象的购买时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零三个月内有效,下次董事会重新授权止。 本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批程序 针对每笔具体理财事项,公司设立了理财小组,由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董事长任组长,总裁任副组长,公司财务处负责具体理财操作事项,并向理财小组报告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理财小组的领导下和公司授权的资金使用范围内,进行具体操作。每笔理财必须由经办人员提交基本情况报告、投资理财分析报告及预计收益情况分析报告,经理财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各项投资理财的审批程序确保合法有效,并接受中介机构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订了《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对投资的原则、范围、 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孙骏先生、陈亮先生、刘焕峰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的核实,三位独立董事均认为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为防止资金闲置,用于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公司专门设立了理财小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基于此,三位独立董事均同意公司投资理财事项。 六、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班子进行上述理财事项。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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