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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灿明、分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东红、财务总监于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红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款项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06,874,717.76元,比年初数减少83.23%,主要原因系本期广州地块交付使用,转入存货核算所致。 2、其他应收款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01,082,599.58 元,比年初增加109.57%,主要原因系本期应收押金及保证金和代垫款项增加所致。 3、长期待摊费用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364,534.05元,比年初数增加200.99%,主要原因系本期子公司办公室装修款增加所致。 4、预收款项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002,243,010.91元,比年初数减少30.91%,主要原因系本期结转预收房款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4,401,744.83元,比年初数减少50.03%,主要原因系本年发放已计提的以前年度奖励薪酬所致。 6、应付利息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47,892,177.31元,比年初数增加68.89%,主要原因系计提公司债利息及短期借款利息所致。 7、应付债券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495,570,987.60元,比年初数增加100%,主要原因系本期发行公司债所致。 8、其他应付款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87,845,858.12元,比年初数减少82.95%,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对深圳地铁横岗车辆段综合物业开发项目投资款所致。 9、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2015年1-9月发生额分别为2,305,455,591.85元、1,482,966,023.36元,分别比上年同期数增加254.76%、290.97%,主要原因系本期结转面积增加所致。 10、营业税金及附加2015年1-9月发生额为177,405,984.0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6.29%,主要原因系随着收入增加本年计提的各项税费增加所致。 11、财务费用2015年1-9月发生额为171,371,053.8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4.60%,主要原因系本期发行公司债及借款费用资本化比例降低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2015年1-9月发生额为3,560,415.2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7.70%,原因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13、投资收益2015年1-9月发生额为-764,113.1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0.30%,主要原因系上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14、营业外收入2015年1-9月发生额为3,267,422.5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7.33%,主要原因系上期子公司贵州振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结转无形资产转让收入所致。 15、营业外支出2015年1-9月发生额为5,220,632.3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84.43%,主要原因系本期违约金支出增加所致。 16、所得税费用2015年1-9月发生额为98,514,995.3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22%,主要原因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7、其他综合收益2015年1-9月发生额为93,233.1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0.04%,主要原因系上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出公允价值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如下: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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