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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付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玉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宜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为解决同业竞争作出如下承诺:在作为本公司的股东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严格履行承诺。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付国 日期 2015-10-29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编号:公告临2015-032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事项如下: 一、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sse.com.cn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通过了《关于为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的借款款项是用于本公司2015年城镇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项目,此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贷款项目进行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sse.com.cn同日公告《公司为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编号:公告临2015-034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的相关要求,现将本公司第三季度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销售,电力销售范围为湖南省郴州市区域内四县及北湖区、苏仙区部分区域。截止2015年第三季度末,公司的购电量、购电均价、售电量、售电均价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编号:公告临2015-033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为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城投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对外担保金额为4500万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对郴州城投公司的担保除本次担保外不存在其他任何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国家第二批专项建设基金借款4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事项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的借款款项用于本公司2015年城镇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项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是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点: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大道1号(市政府机关政务文化休闲中心7楼);法定代表人为刘建国;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融资及相关的配套服务;农、林、水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及相关的配套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一级开发及整理。(国家禁止经营的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证可证经营)。截止2015年6月29日郴州城投公司的信用等级为双A级,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888,924.53万元,资产净额为1,618,965,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3.61%,营业收入为180,524.54万元,利润总额为61,656.39万元。 (二)详细说明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本公司与郴州城投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方式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向债权人借款4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5年(即2015年10月30日至2030年10月29日止)。保证人愿意就借款人偿付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项目建设,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公司2015年城市电网改造项目列入了国家第二批专项建设基金支持项目,由国家开发银行湖南分行发放建设基金借款4500万元,期限15年,年利率1.2%。按照国家对专项建设基金发放的有关规定,须由郴电国际的股东向国家开发银行借款,专项用于2015年郴电国际城镇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项目。郴州市政府旗下的郴州城投公司,是国家开发银行湖南分行的信贷客户,在银行存在着良好的信用,符合国家开发银行放贷条件。郴州城投公司同意为本公司承贷4500万元借款,但须由本公司对此项借款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的借款款项是用于本公司2015年城镇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项目。故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本次担保的借款款项是用于本公司2015年城镇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项目,此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贷款项目进行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本次对外担保4500万元人民币占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9%,截止目前,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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