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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国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艳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艳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预付款项 期末数为370,828,041.95,比上年同期增加74.1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大林木资源并购的力度,相应增加了林木收购预付款。

  长期股权投资 期末数为29,699,962.28,比上年同期增加32.0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福建银河金森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短期借款 期末数为50,000,000.00,比上年同期增加73.4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扩大业务投入,资金较为紧张,相应借款增加。

  预收账款 期末数为5,103,893.41,比上年同期增加660.4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预收了货款等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期末数为110,882.8,比上年同期减少97.1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发放了奖金。

  其他应付款期末数为11,237,013.38,比上年同期减少42.9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了相应款项。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期末数为173,650,000,比上年同期减少22.1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偿还了借款本金。

  长期借款 期末数为592,427,657.87,比上年同期增加72.2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扩大业务投入,资金较为紧张,相应借款增加。

  利润表项目:

  资产减值损失 期末数为1,651,720.25 , 比上年同期增加417.82%,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其它应收款等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 期末数为-786,453.35 , 比上年同期减少151.85%,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的小贷公司因经营环境等因素,收益不理想,相比半年业绩有所好转。

  营业利润 期末数为1,276,035.17 , 比上年同期减少44.97%,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提取的道路费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期末数为17,529,402.70,比上年同期增加30.0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财政贴息”等政府补助收入由往年第四季度收到提前至第三季度收到。

  营业外支出 期末数为984,314.00 , 比上年同期增加187.44%,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各类捐赠及补助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

  所得税费用 期末数为265,834.95 , 比上年同期增加46.91%,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检验公司相比去年同期利润增加,所得税相应增加。

  现金流量表项目: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期末数为195,727,981.01,比上年同期增加33.3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大林木资源并购的力度,相应增加了林木收购预付款。

  支付的各项税费 期末数为14,275,547.02,比上年同期增加333.1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了今年及去年的育林金费用。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期末数为235,120,904.85,比上年同期增加37.2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了今年及去年的育林金费用,公司加大林木资源并购的力度,相应增加了林木收购预付款。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期末数为-141,988,187.02,比上年同期增加70.7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了今年及去年的育林金费用,公司加大林木资源并购的力度,相应增加了林木收购预付款。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期末数为373,000,000.00,比上年同期增加187.3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扩大业务投入,资金较为紧张,相应借款增加。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期末数为373,000,000.00,比上年同期增加187.3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扩大业务投入,资金较为紧张,相应借款增加。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期末数为152,709,435.87,比上年同期增加425.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扩大业务投入,资金较为紧张,相应借款增加,公司偿还银行本金相应增加。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期末数为198,118,034.53,比上年同期增加186.6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扩大业务投入,资金较为紧张,相应借款增加,公司偿还银行本金相应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期末数为174,881,965.47,比上年同期增加188.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扩大业务投入,资金较为紧张,相应借款增加,公司偿还银行本金相应增加。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期末数为5,601,832.62,比上年同期减少112.3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各项税费和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闽调查通字15011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项进行立案调查。报告期内,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5-079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以下简称“林业总公司”)通知,林业总公司日前已完成整体改制工作,成为国有独资公司,并由林业总公司更名为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承继原林业总公司包含债权债务在内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及全部业务、资产。

  本次名称变更后,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仍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林业总公司70.32%的股权,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没有影响,未改变本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

  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已于近日在将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其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同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的账户名称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5-078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以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10月28日下午4:0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庄子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庄子敏、林协清、宋德荣、王培卿、廖陈辉均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会成员审核,确认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编制和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5-077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10月28日下午3点在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国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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