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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史烈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涛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颖艳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A主要是本期票据到期所致。 B主要系子公司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期末集中采购而支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C主要系本期参股公司宣告分红所致。 D主要系子公司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E主要系子公司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F主要系本期采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方式增加所致。 G本期预收子公司股权转让款增加所致。 H主要系本期长期借款转入增加所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A主要系本期出售股票增加导致相应税金增加所致。 B主要系本期应收款项增加及上年同期收回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所致。 C主要系本期股票浮盈增加所致。 D主要系本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A主要系本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收回的现金增加所致。 B主要系本期偿还贷款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5年9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79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公司已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中国证监会,截至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 2、重大资产转让 2015年6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浙大网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转让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始于信公司、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北京浙大网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转让合同》。同意将全资子公司北京网新95%股权以及公司对北京网新享有的总额为8948.70万元人民币的债权转让给北京始于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计人民币469,974,350.00元。201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浙大网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截至2015年9月30 日,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收到始于信公司支付的转让价款共计249,500,000.00元。 3、浙江浙大网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事项 我公司之参股公司浙江浙大网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4年8月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15年4月,我公司根据网新实业破产重整管理人要求完成债权申报工作。经与管理人沟通,目前管理人仍未与网新实业破产重整方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形成明确的重整方案。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公司加速对“互联网+X”的产业布局,加大对存量资产处置力度,集中资源投入创新业务,加快对传统IT业务调整。公司预计2015年全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将实现扭亏为盈,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后续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名称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史烈 日期 2015-10-28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5-077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应参与通讯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其全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细披露于2015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细披露于2015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晓通提供担保事项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2015年将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晓通”)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35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北京晓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 因北京晓通与相关合作银行的业务合作调整,同意将北京晓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融资担保额度中的1500万元调整至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即公司在2015年-2016年将为北京晓通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在2015年为北京晓通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变,仍为13500万元。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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