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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新中基 公告编号:2015-079号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15】第43号),公司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和“营业外收入”项下显示,公司本期确认五家渠通过竞拍方式获得中基蕃茄拍卖资产的相关损益0.20亿元,请公司说明该损益产生的具体原因、计算过程和公司确认损益的具体会计准则依据。
回复: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五家渠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5月5日通过公开竞拍的方式取得了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打包拍卖的资产,该资产包中含有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对新疆中基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该股权的拍卖成交价为516.43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的相关规定: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将取得中基农业公司100%股权的拍卖成交价516.43万元与被拍卖时中基农业公司净资产价值2524.99万元的差额2008.56万元计入了营业外收入。
2、“预付账款”项下显示,报告期末,公司1年以内的预付账款余额为1.32亿元,同比大幅上升。请公司说明前述预付账款的主要付款对象、款项往来原因、款项具体账龄以及未及时结算的原因。
回复:
公司半年报预付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较多,主要为本年度购置40台番茄采收机的预付款及包装物、原料、运费、工程款预付款等,预付的款项按发生的经营业务性质,在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及取得发票后,从预付账款再分别计入固定资产等相关会计科目中。主要付款对象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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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应收款”项下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新疆金种农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往来款余额为701.67万元,账龄为1年以内。请公司对照《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6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2013年10月修订)或《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4月修订)的相关定义和规定,说明该款项往来的原因,是否构成财务资助以及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如适用)。
回复:
五家渠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大包装蕃茄酱的生产企业,生产中的主要原材料为鲜蕃茄。为了提高公司蕃茄酱的产品品质,公司对各鲜蕃茄交售单位的蕃茄种植用种进行了统一订购及发放。
新疆金种农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种子研发及生产的企业。为保证公司对鲜番茄交售单位的蕃茄用种充足供应,公司按照种子的需求数量向金种农乐公司支付一定的制种定金。由于公司支付的制种定金最终从公司应支付给种植户交售的鲜番茄原料款中扣回。因此,公司向金种农乐公司支付的制种定金,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由于种子的最终使用者是鲜番茄的种植户,从种子制种、到种子发放最终从原料款中将种子款的扣回需要约一年左右的时间。以上款项未构成财务资助,不需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4、请公司结合2014年年报披露文件“上市公司201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披露的信息,说明应收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合计1.06亿元款项在报告期的结算情况及公司在财务报表中的列示情况。
回复:
公司2014年年报披露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合计1.06亿元的应收款项,是公司在2012年破产重整时,按重整计划将向其提供担保确认承担的担保债计入了应收款项。本报告期,公司收到上述单位的提存股票变现款0.77亿元后,将此款项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公司将上述单位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相抵后的余额0.27亿元列示在财务报表其他应收款中。
5、请公司复核半年度报告中对所得税调整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以及相关科目的逻辑性,包括“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所得税费用”科目与财务报表附注相关项目的勾稽核对,如“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附注中“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的各年金额填列的依据与准确性;“所得税费用”附注中“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中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例如“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填列的准确性,“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和“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与“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项下的“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和“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信息之间的勾稽性等等。
回复:
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金额为505,179.61元,系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中基天然植物纯化高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前年度计坏账损失金额1,966,775.80 元,由于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按《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491,693.95元;下属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园中苑酒店有限公司2014年计提坏账损失金额77,263.80元,基于相同原因,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19,315.95元。合计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505,179.61元。
利润表中本期所得税16,622.86元,系下属子公司—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及五家渠中基蕃茄制品有限公司在今年5月30日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补缴的2014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因金额较小,公司未进行追溯调整。
由于半年报汇总各单位基本为亏损,且主要子公司——五家渠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为农产品初加工生产企业,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免征企业所得税。本报告期未缴纳所得税,因此未在报表附注中列示“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表。
6、请公司对照半年报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要求复核定期报告中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如“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项下四家参股公司的财务信息、“预付款项”项下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和“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项下信息披露的完整性等等。
回复:
主要子公司:因新疆中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近几年未进行生产经营,石河子中基北泉有限责任公司是2015年5月份通过竞拍方式间接取得的三级子公司,因此未对其进行相关财务数据的披露。
四家参股公司,分别是中基汉斯食品有限公司、天山蕃茄制品有限公司、新疆亚鑫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徕远经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中基汉斯食品有限公司、天山蕃茄制品有限公司处于歇业状态,新疆亚鑫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处在清算状态,新疆徕远经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年处于亏损状态,因此公司对其财务信息进行了汇总披露。
预付账款前5名列示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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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由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基本为亏损,未缴纳所得税,因此在半年报附注未做“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表。今后将加强半年报内容与格式准则的学习,力争做到确保报表信息披露的完整性。
特此公告。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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