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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5-096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1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15年10月30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儒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的核查意见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5-097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自有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斗星通”)于2015年1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122号”文的批复,北斗星通于2015年7月30日定向增发59,099,798股人民币普通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7月16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066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北斗星通共计募集股款1,509,999,964.05元,其中以货币资金形式收到人民币309,999,964.05元,以股权形式收到人民币1,2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配套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利电子”)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佳利电子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以其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相关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5]003313号”《鉴证报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0,637,079.99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自筹资金。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相关审批程序 2015 年1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专项意见 1、会计师鉴证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先期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于 2015 年10月30日出具“大华核字【2015】003313号”《关于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637,079.9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637,079.99元。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北斗星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北斗星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北斗星通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5-098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11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10月30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后,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637,079.9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1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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