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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五年期届满 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发布了"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五年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为了使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天弘添利,基金代码:164206,以下简称"本基金")5年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顺利完成,根据本基金《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基金5年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3日生效,生效之日起5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添利A份额(基金份额简称:添利A,基金代码:164207)、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添利B份额(基金份额简称:添利B,基金代码:150027)两级份额。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份额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后,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一)添利B封闭期届满日的提示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2015年12月3日是添利B份额的封闭期届满日,同时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日及份额转换基准日。添利B将在该日日终,按照其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添利B(150027)份额拟定于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终止上市,终止上市的详细信息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二)基金转型时添利A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5年期届满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5年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日与添利B的封闭期届满日为同一日。根据上述约定,本基金的转型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日前,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并提示添利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在5年内最后一个开放日赎回添利A份额或默认届满日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根据上述约定,本基金的最后一个开放日为2015年12月2日。 (三)基金转型时的份额转换规则 1、份额转换基准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日,即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后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日。 2、份额转换方式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添利A、添利B 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添利A 份额(或添利B 份额)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添利A(或添利B)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添利A(或添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添利A(或添利B)的份额数×添利A 份额(或添利B 份额)的转换比率 在进行份额转换时,添利A、添利B 的场外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外份额,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添利B 的场内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添利A 份额(或添利B 份额)的转换比率、添利A(或添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添利A、添利B 的份额全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之日起30日内,本基金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并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份额转换后本基金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基金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等保持不变。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400-710-9999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5-10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6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1亿元人民币额度内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司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目前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已按相关规定向深交所报备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资料并公告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 (公告编号2015-104)。 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0股。 公司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即从2015年10月17日起至2016年1月17日止。回购期间,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11月4日起,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苏交科(代码:300284)、北京银行(代码:601169)"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5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所持停牌股票北京银行估值调整的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旗下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北京银行(股票代码:601169)于2015年10月9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第[2008]38号)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11月4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该只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自北京银行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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