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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5-063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5-1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9月1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15 年9月29 日召开的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 年10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目前,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5 年10月16日。 2、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情况: ■ 3、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6.62元。 4、股票来源:本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399万股人民币A股普通股。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整个计划有效期为4年。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的12个月为锁定期。锁定期后为解锁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时间安排如下: ■ 6、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7、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与计划人数和数量变动的说明:公司董事会在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32.5万股,除此之外,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无激励对象因离职、行权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行权。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公司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作)对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缴款情况进行了审验,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作)于2015 年10月31日出具了中喜验字【2015】第0488号验资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8,015,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408,015,000.00元。根据贵公司2015年度9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通过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2015年10月16日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的规定,贵公司本次拟向贵公司员工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90,000.00股(发行价格6.62元/股),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990,000.00元,由江澜等92位自然人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2,005,000.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5年10月30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江澜等92位自然人以货币资金方式认缴的股款合计人民币贰仟陆佰肆拾壹万叁仟捌佰元整(26,413,800.00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99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2,423,800.00元。 三、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5 年10月16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5 年11月6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412,005,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0.20元/股。 六、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08,015,000增加至412,005,000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章启忠先生、陈金飞女士在授予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6,500,000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6,5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0%;本次授予完成后,章启忠先生、陈金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37.14%。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11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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