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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11-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商业城 编号:2015-065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暨公司股票暂不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5年9月2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5-051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日起停牌。2015年9月30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55号),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30日起继续停牌。201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六届六次董事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并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2015年10月30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60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30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2015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六届七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相关议案,2015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相关公告。 根据有关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将暂不复牌,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且公司予以回复后,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规定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1月23 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5-08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土地使用权竞买的议案》 同意公司参与杭政储出2015-39号地块和杭政储出2015-40号地块的竞拍。 杭政储出2015-39号地块: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东至甲来路、南至规划金汇南路、西至三墩北居住区块三期经济适用房用地、北至规划茹家路。出让面积3417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设配套公建)用地;容积率2.8;出让起价64662万元。 杭政储出2015-40号地块:位于杭州市拱墅区,东至红建河,南至嘉兴东路,西至拱宸中路(红建河-湖州街)道路工程,北至湖州街。出让面积4992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设配套公建)用地;容积率2.7;出让起价185744万元。 上述地块的竞拍时间2015年11月23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5-144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11月23日收到监事艾强先生的辞职函。鉴于个人工作安排,艾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艾强先生辞职后,本公司监事会成员为4名,未低于法定人数。上述辞职报告送达公司监事会即生效。公司监事会将尽快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5-081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5年11月20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3272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度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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