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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5-102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洲管道;证券代码:002443)交易价格于2015年12月1日、12月2日、12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没有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因与交易对方就标的公司估值、被收购股权的交易价格、业绩承诺、补偿条款等核心内容未能全部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无法如期推进。继续推进将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为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经公司综合考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杨亦春持有的中科声相(天津)科技有限公司60%以上股权。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规划及生产经营等各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公司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2015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9,412.36万元~11,765.4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20%~50%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预测情况无需修正。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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