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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5-113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32000091,发证时间:2015年7月6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公司将连续三年(即2015年、2016年、2017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次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会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5-112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宝馨科技,股票代码:002514)已于2015年7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公司已于2015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分别于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9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2015-052、2015-054),于2015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0),分别于2015年8月12日、2015年8月19日、2015年8月26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62、2015-067、2015-068),于2015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分别于2015年9月11日、2015年9月18日、2015年9月25日、2015年10月9日、2015年10月16日、2015年10月23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5、2015-078、2015-084、2015-086、2015-089、2015-093),于2015年10月2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5), 分别于2015年10月30日、2015年11月6日、2015年11月13日、2015年11月20日、2015年11月27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7、2015-101、2015-103、2015-106、2015-108)。 2015年8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详见2015年8月13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63)。 2015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股票继续停牌,预计不晚于2016年1月7日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复牌,详见2015年10月27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94),此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1月12日披露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102)。 2015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10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泰联合证券")项目组在履行独立财务顾问职责的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尽职调查的工作量比较大,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在项目进度时间安排上出现分歧,为保证项目进度按原计划顺利实施,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友好协商,公司同意与华泰联合证券终止合作,华泰联合证券不再担任公司本次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 公司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深圳市洁驰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已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吴证券")达成合作意向,东吴证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正会同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积极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进行深入的协调、沟通和确认,方案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4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在停牌期间,公司将督促各中介机构加快工作进度,并积极与本次资产收购的交易对方进行谈判。根据目前的工作进展,预计在2015年12月25日之前完成对标的资产的预审计、评估及协议的谈判工作,预计在2016年1月5日之前与交易对方签署收购协议并召开董事会审议和提交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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