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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2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12-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的通知及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15年11月17日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决议,并于2015年11月18日分别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5年11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鸿博(福建)数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公司实际控制人尤丽娟女士提请,将上述《关于全资子公司鸿博(福建)数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增补到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的补充通知已于2015年11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2015年11月2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2月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日-2015年12月3日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13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会议主持人:尤友岳副董事长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出席会议人员的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114,206,7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30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13,242,4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97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964,3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2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1,179,1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9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1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964,3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23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嘉宾: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李金萍律师、陈天骁律师。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决议如下: 议案1.00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156,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0%;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8,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27%;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2.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156,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9%;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8,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257%;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73%;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3.0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7825%;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8,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27%;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尤丽娟、尤玉仙、尤友岳、尤友鸾、尤雪仙、章棉桃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议案3.02 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7825%;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8,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27%;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尤丽娟、尤玉仙、尤友岳、尤友鸾、尤雪仙、章棉桃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议案3.03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7825%;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8,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27%;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尤丽娟、尤玉仙、尤友岳、尤友鸾、尤雪仙、章棉桃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议案3.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7825%;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8,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27%;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尤丽娟、尤玉仙、尤友岳、尤友鸾、尤雪仙、章棉桃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议案3.05 定价基准日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7825%;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8,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27%;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尤丽娟、尤玉仙、尤友岳、尤友鸾、尤雪仙、章棉桃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议案3.06 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7825%;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8,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27%;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尤丽娟、尤玉仙、尤友岳、尤友鸾、尤雪仙、章棉桃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议案3.07 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7825%;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8,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27%;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尤丽娟、尤玉仙、尤友岳、尤友鸾、尤雪仙、章棉桃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议案3.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7825%;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8,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27%;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尤丽娟、尤玉仙、尤友岳、尤友鸾、尤雪仙、章棉桃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议案3.09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7825%;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8,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27%;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尤丽娟、尤玉仙、尤友岳、尤友鸾、尤雪仙、章棉桃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议案3.10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7825%;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8,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27%;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尤丽娟、尤玉仙、尤友岳、尤友鸾、尤雪仙、章棉桃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议案3.11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7825%;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8,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27%;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尤丽娟、尤玉仙、尤友岳、尤友鸾、尤雪仙、章棉桃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议案4.00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7825%;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8,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27%;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尤丽娟、尤玉仙、尤友岳、尤友鸾、尤雪仙、章棉桃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议案5.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156,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0%;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8,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27%;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6.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156,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0%;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8,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27%;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7.00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116,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7%;反对9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8,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65%;反对9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8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8.00 《关于公司与尤友岳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9,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3884%;反对9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6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8,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65%;反对9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8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尤丽娟、尤玉仙、尤友岳、尤友鸾、尤雪仙、章棉桃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9.00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7825%;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8,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27%;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尤丽娟、尤玉仙、尤友岳、尤友鸾、尤雪仙、章棉桃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10.00 《关于同意尤友岳先生免于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9,4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3716%;反对9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611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8,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2995%;反对9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83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 关联股东尤丽娟、尤玉仙、尤友岳、尤友鸾、尤雪仙、章棉桃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11.00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说明》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116,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7%;反对9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8,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65%;反对9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8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12.00 《关于收购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156,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0%;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8,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27%;反对5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13.00 《关于收购北京科信盛彩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182,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6%;反对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307%;反对2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6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14.00 《关于转让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141,7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1%;反对2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弃权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4,1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75%;反对2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863%;弃权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26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15.00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141,9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3%;反对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4%;弃权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4,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045%;反对2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693%;弃权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26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16.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141,9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3%;反对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4%;弃权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4,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045%;反对2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693%;弃权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262%。 表决结果: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议案17.00 《关于全资子公司鸿博(福建)数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141,9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3%;反对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4%;弃权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4,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045%;反对2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693%;弃权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26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五、律师见证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李金萍、陈天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的资格及提出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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