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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15-095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12月3日,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钛白") 为其全资子公司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钛白")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南京钛白为徐州钛白提供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担保对象徐州钛白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日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王小江 5、注册地址:江苏徐州工业园区天永路99号 6、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原料:硫酸法钛白粉及其综合利用化工类产品(黄石膏、硫酸亚铁)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徐州钛白是南京钛白的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南京钛白持有徐州钛白 100%的股份。 8、贷款用途:用于徐州钛白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 9、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1)资产总额:931,681,810.99元 (2)负债总额:866,102,573.54元 (3)净资产总额:65,579,237.45元 (4)营业收入:185,685.03元 (5)净利润:4,165,276.75元 (6)资产负债率:92.9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南京钛白为徐州钛白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额度的担保。南京钛白将在上述担保具体实施时签署有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南京钛白本次额度的担保行为,有利于徐州钛白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促进徐州钛白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钛白粉生产与销售是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徐州钛白是开展业务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徐州钛白资产质量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南京钛白为徐州钛白贷款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南京钛白对徐州钛白的持股比例为100%,其高级管理人员均由本公司派出,公司对徐州钛白具有绝对控制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总额发生后,公司累计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1.84%,除此之外,公司无任何其他担保事项,也无任何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15-094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2015年11月27日以电邮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1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五人,出席五人(郭金东先生、王俊先生、彭安铮女士、张忠先生、张亚兵先生),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通过传真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以适应公司管理需要,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第五条 所有对外、对内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三)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除外),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修订为: 第五条 所有对外、对内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三)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除外),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和可执行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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