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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编号:2015-055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的

  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18日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伍爱群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5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伍爱群作为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1.1 公司名称: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2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1.3 股票简称:联明股份

  1.4 股票代码:603006

  1.5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10115400116515

  1.6 法定代表人:徐涛明

  1.7 董事会秘书:林晓峰

  1.8 证券事务代表:宋韵芸

  1.9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施湾六路950号

  1.10 联系电话:021-58560017

  1.11 联系传真:021-58566599

  1.12 电子信箱:linxiaofeng@shanghailm.com;songyunyun@shanghailm.com

  1.13 邮政编码:201202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1.0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1.03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和禁售期;

  1.0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0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1.0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07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1.0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1.09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0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1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议案二:《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本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5年12月7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伍爱群。

  伍爱群先生,1969年出生,理学学士、经济学学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2014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中国科学院有机合成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常务副主任等。现任中国科学院有机合成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上海市建设工程评审专家、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兼职教授。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5年12月1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委托投票股东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施湾六路950号

  收件人:证券部 宋韵芸

  邮编:201202

  联系电话:021-58560017

  传真:021-5856659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独立董事伍爱群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的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的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伍爱群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6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股权激励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12月3日起停牌(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筹划股权激励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

  2015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8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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