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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5)06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7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减少控股子公司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城房产")注册资本金50,000万元,各股东等比例减资,即公司(持有天城房产50%股权)减资25,000万元,杭州西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城房产50%股权,以下简称"西房集团")减资25,00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天城房产注册资本金将减至30,000万元,公司和西房集团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减资事项详情请见2015年12月8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减资公告》(2015-062号)及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5)062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概述 2015年12月7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减少控股子公司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城房产")注册资本金50,000万元,各股东等比例减资,即公司(持有天城房产50%股权)减资25,000万元,杭州西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城房产50%股权,以下简称"西房集团")减资25,00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天城房产注册资本金将减至30,000万元,公司和西房集团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二、减资主体介绍 天城房产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0%股权,西房集团持有其50%股权。 天城房产于2007年12月26日注册成立,现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轶磊。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朝晖二小区44幢108室;主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杭政储出[2007]70号地块)、经营;实业投资;室内外装潢;水电安装。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00000026167。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天城房产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25,036.65万元,负债总额153,519.74万元,所有者权益71,516.91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18.00万元,净利润-1,052.79万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天城房产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49,423.51万元,净资产70,368.92万元,2015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1,147.99万元。 三、减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天城房产主要负责开发武林外滩项目,目前该项目已接近竣工,天城房产的现有注册资金规模已超过现经营需要。因此根据天城房产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拟减资50,000万元。本次减资事项对天城房产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对天城房产的投资来源于自有资金,本次天城房产减资,公司将收回25,000万元长期投资,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率。本次减资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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