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15-133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眉山市水清木华置业有限公司 股东变更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下属眉山市水清木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公司”)的通知,眉山公司的股东深圳市盘古优品技术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眉山公司的全部股权(30%)转让给深圳同方蓝色数码有限公司。眉山公司已完成了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上述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及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眉山公司股权的比例不变。眉山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不变。 2015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眉山财信盘古电商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盘古优品技术有限公司、重庆阔野商贸有限公司共同以货币出资设立眉山财信盘古电商置业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35%、30%、30%和5%,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该公司名称确定为:眉山市水清木华置业有限公司。眉山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盘古优品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眉山公司10%的股权,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是该等股权的实际出资人,该等代持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和分红权亦由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实际享有,深圳市盘古优品技术有限公司为该10%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因此,眉山公司的工商登记显示的股权比例为:公司、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盘古优品技术有限公司、阔野商贸公司分别持有眉山公司股权比例为35%、20%、40%和5%。 此次股权转让后,深圳同方蓝色数码有限公司承继原《代持协议》项下深圳市盘古优品技术有限公司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继续代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眉山公司10%的股权,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是该等股权的实际出资人,该等代持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和分红权亦由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实际享有,深圳同方蓝色数码有限公司为该10%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因此,眉山公司的工商登记显示的股权比例变更为:公司、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同方蓝色数码有限公司、阔野商贸公司分别持有眉山公司股权比例为35%、20%、40%和5%。 一、深圳同方蓝色数码有限公司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同方蓝色数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清华大学研究院大楼C区二层C210房。 注册号:440301503258634 法定代表人:陈文辉 注册资本:30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17日 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配件设备、数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计算机网络集成系统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服务、批发、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股东:香港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图: ■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公司与深圳同方蓝色数码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深圳市盘古优品技术有限公司出售眉山股权的行为对公司权益无任何影响。 特此公告。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15-134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2015年12月10日、11日,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财信发展;证券代码:000838)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8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与本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卢生举先生征询,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发布《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2015-131号),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生举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同时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15年度净利润的20%,同时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财信地产和实际控制人卢生举先生承诺: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经与公司管理层核实,近期公司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管理层正积极拓展新项目、对外投资,促进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待以上事项具有实质性结果时,公司将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四)经查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五)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方式于8月27日和9月1日在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30,000股,并承诺增持部分6个月内不减持。 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发布《制定相关维护证券市场稳定措施的公告》(2015-063号),承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实施后,适时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超过1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5%;增持后六个月内,增持人不减持所增持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2015年9月28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将在承诺期限内履行该项增持承诺(增持事项进展情况公司将发布公告进行说明)。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发布《业绩预告公告》(2015-130号),预计本报告期盈利约为7,8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2%。 (三)《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4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