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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050 股票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15-076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4月20日,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向不超过10名(含10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议案。
2015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于2015年12月9日下发的《关于核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76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9,360,269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联合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分别为:李小华、陈强;阳静、毛军。
有关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长清、蒋涛
电话:0755-86225886
传真:0755-86225772
2、联合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小华、陈强
电话:0755-82755820
传真:0755-21516715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人:阳静、毛军
电话:0755-83688206
传真:0755-83688393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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