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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15-112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周一)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张继超、黄忠文、方万里、宋宝山、蒋小东、张新业、黄永辉共计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首次激励对象张继超、黄忠文、方万里、宋宝山、蒋小东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5.5万股按授予价格4.368元/股予以回购注销;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张新业、黄永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5万股按授予价格9.93元/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拟回购注销7人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因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330,00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630,775,000股减至630,445,000股。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周一)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之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是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果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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