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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5-117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116),详情请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现就公司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25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4日-2015年12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25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1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关于签署《房产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和证券账户卡。 3)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请于2015年12月24日17:00前,将签妥的《授权委托书》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查(会场正式报到时出具相关原件)。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3-24日(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13楼,邮编:41001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有关网络投票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4 2)投票简称:南华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南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提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提案1,2.00元代表提案2,依次类推。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股东大会提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提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提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提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731-85196775;传真:0731-85196775。 2、会议费用:食宿交通费等由股东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21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附件2: 提案一:关于签署《房产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正积极转型进军生物医疗健康产业,为盘活存量资产,公司拟将部分闲置房产进行转让。此次拟转让的房产位于海南省海口市,受让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国投”),转让价格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准,即人民币16,639,30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湖南国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此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2条,此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9日
股票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5-118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第15313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材料,并完成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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