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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如遇基金所投资的主要市场暂停交易,即由于一个或多个市场暂停交易,致使本基金资产净值40%以上的资产无法交易或估值,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该日是否作为开放日。因此,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2015年12月25日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赎回业务,并于12月28日起恢复本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敬请投资者做好交易安排。详询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2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12月21日起,本公司以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对旗下下列基金持有的相关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 ■ 注:对旗下国投瑞银金融地产ETF联接基金持有的国投瑞银金融地产ETF基金,在其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其持有的股票招商地产采用“指数收益法”计算所得估值的影响进行估值调整。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相关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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