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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2015-1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5-103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精华制药")控股子公司江苏森萱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萱医药")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编号:GR201532000526,发证时间2015年7月6日,有效期:三年。 目前森萱医药企业所得税税率25%,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合格当年起三年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最终森萱医药是否享受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备案为准。此次证书的获得将对森萱医药及公司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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