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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557 股票简称:*ST广夏 公告编号:2015-085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月7日14:4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7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1月6日15: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7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C座(宁夏国际会展中心对面院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15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的《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将以普通决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登记时间:2016年1月7日上午9:00~11:30, 3.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C座401室(宁夏国际会展中心对面院内)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57 2.投票简称:“广夏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广夏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本次审议事项中无需要逐项表决的议案,不设总议案。 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表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6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 投资者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 “投资者服务专区”,在“密码服务”专区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检验通过后,系统提示密码设置成功并分配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号。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服务密码操作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进行: A.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B.“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 C.“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4位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 11:30 前发出的,当日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13:0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拥有多个深圳证券帐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帐户分别申请报务密码。需要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参见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或深交所互联投票系统“证书报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2、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紫小平 联系电话:0951-3975696 传真电话:0951-3975696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C座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6年1月7日召开的“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如下: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表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557 股票简称:*ST广夏 公告编号:2015-084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关于召开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12月15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015年12月21日,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董事王天林、李延群、柏青、赵明杰、张智谋、独立董事张文君、袁晓玲、潘忠宇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独立董事潘忠宇先生于2015年11月30日向公司提出辞职,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补选赵恩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赵恩慧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赵恩慧女士相关信息资料自2015年12月2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公示3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赵恩慧女士简历:赵恩慧,女,1972年10月出生,199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取得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7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律师资格,现为三级律师。2015年8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1995年7月至1997年2月,在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任教师;1997年3月至2000年10月,在宁夏天纪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00年10月至今,在宁夏正义达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赵恩慧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和《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16年1月7日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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