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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中电远达 公告编号:2015-056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6日 至2016年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2015年12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16年1月4日、1月5日上午9时-11时,下午3时-5时。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黄环北路10号1栋。 (三)登记手续: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 系 人:黄青华 (三)联系电话:023-65933055 (四)传 真:023-65933000 (五)邮政编码:401122 特此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1名董事、1名独立董事和1名监事,虽采取累积投票制,因累积人数为1名,故投资者累积表决票仍为所持股票数量。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中电远达 编号:临2015-057号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4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黄青华女士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关于杨晨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关于推荐贾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贾斌,男,1956年5月出生,共产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山西省运城地区电业局团委书记兼运城地直团委副书记,山西省运城地区电业局变电工区党支部书记、劳资科科长、纪委副书记、运城市供电局局长,山西省电力工业局办公室秘书,山西省忻州地区电业局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山西省电力试验研究所党委书记,山西电力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中电投华北分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中电投华北分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电投华北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电投河南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视组组长等职务。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了《关于推荐王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王智:男,1968年7月出生,共产党员,材料学博士、博导,大学教授。曾任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书记、助教,重庆建筑大学系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副系主任,助教、讲师;重庆大学副处级调研员、讲师、化工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教授、教授(博导);现任重庆大学材料学院教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了《关于向重庆远达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向远达水务公司增资5000万元,由远达水务公司在辽宁省昌图县设立公司开展昌图县污水处理TOT项目,增资完成后,远达水务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到15632万元。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中电远达 编号:临2015-058号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4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监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通过了《关于推荐周天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周天伦,男,1957年8月出生,共产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中办国办信访局副科长、主任科员、办信四处副处长,中直纪工委办公室纪律检查处副处级纪检员、处长,中直纪工委办公室助理巡视员、副局级纪检员兼案件审理室主任、副主任兼案件审理室主任,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委员、办公室副主任兼案件审理室主任,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委员、办公室副主任、委员、副局长级干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副组长(总部部门主任级)、巡视办主任等职务。 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材料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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