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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41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详情请参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15-023)。
公司于近日收到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15】CP478号)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通知书》中明确,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注册额度自交易商协会发出《通知书》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利率波动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首期短期融资券,公司后续将按规定及时披露发行的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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