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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5-086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本会议由董事长刘梦龙先生主持,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易尚三维产业楼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本合同构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关于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尚数字”)以所拥有的深圳市宝安区A002-0047号宗地土地使用权为抵押担保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柒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七年。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质押和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易尚数字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申请的总额不超过柒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质押和担保,具体为:(一)以公司所持有的易尚数字不超过51%的股权进行质押,质押期限不超过授信期限;(二)公司为易尚数字的该项授信提供最高不超过35,700万元人民币的本金及其利息和相关费用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授信期限。 公司为易尚数字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质押和担保是为了推进公司总部办公大楼的开发建设。公司持有易尚数字51%的股权,易尚数字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为易尚数字该项授信提供质押和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质押和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5-087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易尚三维产业楼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合同签约暂定价为人民币238,215,023.9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0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合同构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公司与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中康路北梅林坳三路梅林办公楼; 注册资金:12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江炳坤; 主要股东: ■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具体按“A1014044030409”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从事经营) 成立日期:1981年5月4日; 经营期限:自1981年5月4日至2052年3月30日;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公司未与其发生过类似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 通过沟通与了解,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建筑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和金融投资等三大业务板块于一体的国家级大型施工企业,注册资金12,3000万元,拥有4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34家分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经营资质和资格,承建项目曾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2014年总收入34.42亿元,利润4,502万元,具备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工程名称:易尚三维产业楼; 2、工程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鹤洲路; 3、工程规模及特征:本工程位于宝安区西乡广深高速鹤州立交南侧,占地面积11,856.85㎡,建筑面积45,173.76㎡;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三维产业楼土建、安装(水、电、弱电、通讯、消防、暖通、人防、电梯工程、高低压工程、弱电智能化设备、太阳能光伏板、中水回收)、室内公共部分装饰装修、暂定项目(幕墙工程、室外景观、精装修等),其中土建部分不包括基础工程。具体详见甲方提供的施工图。 6、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50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7、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8、签约暂定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238,215,023.90元(实际工程结算含税造价以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书为准); 9、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与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施工图纸计算确认的造价和实际施工进度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并经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2014年5月20日,公司以4,100万元的价格取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委员会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A120-0242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并于2015年8月27日取得房地产证(深房地字第5000631183号)。该地块主要用于建设易尚三维产业楼,目前公司已经完成该项目规划、设计、报建等工作,具备开工建设的条件。本合同的签订及易尚三维产业楼的建设,将有利于公司3D及相关业务的发展。 2、本合同主要在2016年和2017年履行,本合同的签订对公司2015年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3、本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金额较大,主要在2016年和2017年履行,对公司2015年业绩不会产生影响,但可能会对公司2016年、2017年现金流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2、本合同项目履行期较长,存在因施工进度不如预期从而影响竣工日期、施工方履约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从而影响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的风险。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而造成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附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易尚三维产业楼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5-088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尚数字”)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易尚数字拟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柒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七年,以易尚数字所拥有的深圳市宝安区宗地号为A002-0047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该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易尚数字A002-0047地块的开发建设投资及相关费用。以上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最终融资金额等条款需与银行进一步协商确定,相关融资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在约定的授信期限和综合授信额度内,易尚数字可分次使用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前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 三、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宜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5-089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提供质押和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质押和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尚数字”)为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易尚数字51%的股权。为建设公司总部办公大楼,易尚数字拟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柒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七年。上述授信需由公司提供质押和担保。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质押和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质押和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质押和担保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5日;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南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302; 法定代表人:刘梦龙;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5,1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业务范围:3D打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数字多媒体的研发与应用;数字化扫描成像技术的研发与应用;3D打印产品销售(不含书报及其他限制项目);电子创意产品设计、开发、销售;品牌展示策划;商业空间展示设计;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展览展示策划;展览展示新材料的研发、推广应用;从事广告业务;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公司关系:易尚数字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易尚数字的股东信息如下: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5年9月30日,易尚数字总资产813,470,931.17元,负债总额813,470,000.00元,净资产931.17元,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931.1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质押和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公司将所持有的易尚数字不超过51%的股权质押给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质押期限不超过该笔授信期限。 2、公司为易尚数字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不超过35,700万元人民币的本金及其利息和相关费用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该笔授信期限。 质押和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易尚数字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质押和担保是为了推进公司总部办公大楼的开发建设。公司持有易尚数字51%的股权,易尚数字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为易尚数字该项授信提供质押和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为35,700万元,占公司2015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5.51%,占公司2015年半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43.2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5-090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月1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下午15:00至2016年1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1月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 8、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8日。 9、会议主持人:刘梦龙董事长。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为: 1、审议《关于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质押和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1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即为通过。上述议案2和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会议登记时间 2016年1月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会议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16年1月12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751。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以1.00元代表议案一,以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 ■ (4)输入委托股数。 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下午15:00至2016年1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 邮政编码:518048 联 系 人:王震强、刘康康 联系电话:0755-36676600-8022,0755-36676600-8613 传真号码:0755-83830798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一: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3日下午14:30举行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请拟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6年1月12日17:00之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通过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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