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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5-149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管 增持公司股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增持基本情况 2015年7月11日,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和系统性风险,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1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增持完成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2015年7月20日起开始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截止 2015年12月28日,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为4,272,960股,增持金额为50,018,620.71元,合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35%,达到增持计划金额。至此,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完成后,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40,875,533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8%。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的规定。 2、增持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增持承诺,未有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本次增持人员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5-150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 意见答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340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书>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答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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